十九世纪初,只有很少数的英国小孩能接受到学校的教育,大部分贫民孩子早早的开始了工作。
改革运动者们开始发起活动以促进新的法律来加强对童工的学习机会。1870年,英国议会提出所有小镇和村落都要建立有至少一所学校。此后,一所所学校开始在这条摸索的道路中一点点建立起来,家庭只需每周付几便士就可以送孩子去学校读书。1880年,英国又出台了法律,凡是5-10岁的儿童必须接受基础的小学教育。
在维多利亚时期,发展出的几类学校:
Grammar school (文法学校) 起源于中世纪,取代教会学校,给一些男童提供免费的教育。
Public school (公立学校) 需要征收学费,因此多是那些家境富裕的小孩去的学校
Dame school 是由主妇办的家庭小学,这些妇人在照顾儿童上得心应手,但却不是正规受过培训的教师,贫民儿童的父母要努力工作赚取生活费的同时,每周也要付给家庭学校几便士。在家庭小学里,孩子们会学简单的字母表,以及如何做缝纫等针线活。
Sunday school (主日学校) 这是由教会主办的,主要是教给孩子基督信仰。1780年,在Gloucester,英国建立了第一所向贫民儿童提供教育的主日学校。
Ragged school (贫民儿童免费学校) 第一所学校的创办是在朴次茅斯由一名叫John Pounds的修鞋匠创办。在这里,年龄大点儿的孩子带着小龄的孩子一起学习。1833年,工厂的拥有者被要求向童工提供每天至少2个小时的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