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01月01日 加拿大的这些事



天津广播网1月1日消息:《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1月1日起实施,该管理办法对试行两年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办事流程和居住证积分分值适用性进行了修改完善。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明确,居住证申领调整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受理点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后,可在本市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

居住证管理办法明确,申请人如果采取制作虚假证明材料、瞒报生育情况等方式骗取积分入户资格,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居住证管理办法微调了积分指标体系。积分申报指导分值明确为140分,低于指导分值人员不予受理。增加了部分加分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立功退役军人都有加分。

增加了“持证人5年内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信息记录的,减30分”等3个减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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