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加拿大汽车不可缺——盘点买车、租赁优缺点

2016年01月04日 加拿大华人资讯


新移民长登后,买车很快就会提上议事日程。在北美,车轮就是人腿的延伸。在这儿聊天说“距离近,5分钟以内”指的都是车程……本期新移民日记特邀嘉宾老刘,谈一谈买车心得。


车在北美大陆的重要性人人都知道;车在埃德蒙顿这样半年是冬天的地方的重要性对住这里的人更不言而喻;但车对获得一个工作面试机会的重要性……估计只有我知道。在登陆第一个月内获得一次心仪的面试机会,却因为没车而夭折,大家就此可以估算下当时我的心理阴影面积。



所以,到了加拿大要尽快有车。这里有车的方式一般为这么几种:


用国内驾照租车:短期救急,却非长久之计。


买二手车:如果自身对机械修理、或二手车很在行,就很推荐,毕竟价格实惠。


全款买新车:用现金全款砸,哪家车行敢不从?


贷款买新车:对于新移民刚登陆,没有信用记录,要通过这种方法买下新车,难!


以上这些方式,结合自身情况,我们都没有选择。在此,和大家分享我们在加拿大买车的经历,在中国还真没有——以租赁方式买新车(lease)。


租赁买新车的优点:


1.一次性投入少,现金流控制得好


假如一辆车价格50,000加元,用租赁的方式,你只需1,000~2,000刀就可以把车开走,以后每月还款只要几百加元(和车商签的租赁合同为36~48个月)。


试想一下,手头有51,000加元,如果以全款买车,买完车以后就只剩下1,000加元;但如果用租赁的方式呢,用1,000加元就可以得到车,还剩50,000加元可以用作购房首付,这样有车的同时,还有了房。大家都知道,车一落地就贬值,是负债,所以从常识来讲,没有必要为负债投入大笔的资金吧。


2. 租赁利率低


加拿大这里车的租赁利率普遍在2%~4%左右,最低的可以到0.9%,最高不过4.9%。这个利率在整个租赁周期内是锁定不变的。


还是用上述例子来试想:用租赁的方式可以把50,000加元的等值人民币安心地放在国内银行做个低风险理财,5%左右的收益还是可以达到的。即便是加拿大最高的租赁利率4.9%(一般车型都只有2%),你在国内的收益都能抵消租赁的成本,等于说,是零利率租了一辆新车。


3. 抵税


生活在加拿大,税务必定伴随一生。对于到加拿大开办企业的自雇人士,租赁购车的一部分费用,可以作为经营成本,用于合理抵税。具体需洽专业人士咨询。


4. 快速建立信用记录


加拿大除了税务伴随一生,还有就是个人信用了。在加国,买房、买车、办信用卡,是否能贷款,能否享受优惠利率,看的都是个人的信用记录(我们被拒办信用卡的血泪史,以后VC一定要吐个槽也为大家提个醒)。对新移民来说,初期没有稳定的工作,所以信用记录是零。而通过租赁方式买车,通过每月准时还款,来证明你是有能力偿还负债的,这样个人信用记录就能迅速地建立起来。


然而这里其实有个悖论:作为新移民,我想用租赁的方式买车,但我没有信用记录,车行又怎么能同意我用租赁的方式来买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后文来回答。


5. 可以异地还车


作为新移民,登陆地就是以后自己全家老小的长久居住地?我想谁也无法保证。我们听闻也看到太多这样的故事:从多伦多搬到埃德蒙顿,从埃德蒙顿搬到多伦多,从埃德蒙顿搬到卡尔加里,从卡尔加里搬到温哥华……甚至从加拿大搬到美国。


由于租赁合同实质上是和加拿大汽车品牌签订的(车行作为经销商,代表加拿大该汽车品牌签字),所以一旦租赁期满,想还车,还给加拿大该汽车品牌任意一家车行即可,没有城市限制。假如以后举家搬去大多、或大温,可以还到当地车行,并不用千里迢迢还至购车地点。



租赁买车的缺点:


1.不拥有车辆的全部产权


租赁买车,是与车商签订了为期36~48个月的租车合同,到期后你要把车还给车行,或者你再支付一笔费用——以这辆车在租赁期结束后的市场价格,买断这辆车。


但是,拥有车辆的全部产权这件事,对你真的很重要吗?用很少的成本,开上了最新款的车,而且整个租赁期只支付租赁的利息和52%左右的车价(一般车辆在48个月以后残值为原始车价的48%左右)。在租赁期结束后,你还可以选择把车还给车行的同时,问车行再借一辆最新款的车继续享受开新车的乐趣,你觉得怎么样?


此外考虑到自身家庭情况,四年内如果添了家庭成员,想必到时也差不多该换车了吧?换车时如果要卖车,涉及一堆交易。租车期满,则不必考虑这些,更省心。


2.购买车险时需要上全险


这点见仁见智。从财务角度,一年的全险保险费肯定比不上全险的高些,但有一点需要考虑,作为新移民,人生地不熟,而且是在与国内开车规则完全不同的国家开车,也许这多支付的保险费还是值得的。


3.车辆使用有行驶里程的限制


一般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约定车辆每年行驶里程不高于20,000~24,000公里。超过的部分会收取相应的费用。实际行驶里程就取决于各人使用情况了。


我们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是每年不高于20,000公里,四年总共不高于80,000公里。实际车商看的是租赁期满时总共是否超过80,000公里。最近我们从埃德蒙顿开车至卡尔加里,再到班夫小转,往返差不多1,000公里。目测以后最多再开至BC省温哥华、或萨省省府Regina,但这样的情况一年能有几回?


前文提到了新移民想用租赁方式购车的悖论,在此用我们的案例来做个解答。


当时,我们和车行提出用租赁方式买车以后,车行的财务经理需要我们提供基本资料,包括:租房合同、水电或电话账单、以及银行和信用卡资料。几天后,财务经理致电说,由于我们是新移民,没有信用记录,仅凭基本资料无法办下租赁买车,除非再满足以下一种条件:


提供有稳定工作收入证明


提车时额外支付一笔保证金给车行:各品牌及车行有所不同,几千到一万加元不等


由有良好信用的当地居民作为担保方,共同签署租赁合同(co-signer)


由于我们刚登陆没有工作,又不想支付保证金,但有朋友住在这里,同意帮我们担保,所以我们选择附加了第三种条件,最后如愿签下租赁协议。


所以说,对新移民来说,想要用租赁方式买新车,有难度,但还是有解决方案的——当然最重要的前提,还是认可这种买车方式且适合自身家庭情况。

(本文整编自网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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