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15年12月31日 胜利新西兰学校


全面二孩元旦正式落地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增加一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四、“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同一银行开卡不得超4张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下发的《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

《通知》指出,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通知》要求银行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对借记卡数量、开办流程进行把关,重点把控银行借记卡代办流程及代办人员信息等。

此前,各家银行对借记卡开卡数量的规定各行其是。有些限制同一身份证开借记卡数量不得超过10张。

公务员差旅费执行新标准

财政部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一、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其中,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

二、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炒股票涨跌超限暂停交易

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熔断规则:

1.沪深300指数触及涨跌5%线,启动熔断,沪深两市及股指期货中断交易15分钟。

2.沪深300指数触及涨跌7%线,启动二次熔断,直接收市。

3.14:45分后的任何熔断,直接收市。

4.涨跌停板制度继续保留。

16岁以上符合条件城乡居民 可在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城乡居民在办理补缴保费及关系转移等流程中存在的地区差异将有望得到消除。

根据标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参保。社保机构根据参保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明年起持居住证可享6项服务7项便利

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条例》建立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制度等方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进口箱包服装等将降关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进口需求弹性较大的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同时,降低高纯生铁等商品出口关税,对磷酸等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次降税

2016年1月1日,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后,将实施第二次降税。

根据中韩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2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2%、进口额的91%。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20%,主要包括部分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等;韩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50%,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钢铁制品、化工产品等。


根据中澳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3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7%、进口额的95%,澳方将实现全部产品零关税。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电子发票也可报销入账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它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汽车维修保养可不去4S店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意味着,消费者可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

大气污染处罚力度增加 罚款取消50万元上限额

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新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

2000万困难、重度残疾人享受专项福利补贴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有约2000万残疾人受益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此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残疾人超过800万人。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公布 政府定价项目缩减80%

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大幅缩减了定价范围,政府定价项目与现行目录相比约减少80%左右,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与现行目录相比,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为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重要邮政业务等7个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保留的20项中,以发展改革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

此外,对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对目前仍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将来视改革进程等因素适时放开或调整管理方式的部分项目,在目录“脚注”中逐项作了说明。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目录修订严格遵循了“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

国务院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6年1月1日起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降价金额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同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高耗能行业继续实施差别、惩罚性和阶梯电价,推动产业升级。

试点地区买商业健康险可免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7个城市实施该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这意味着,试点新规后,个人投保相关保险,可少交个人所得税。比如,扣除“五险一金”后,小王应发工资为3700元,再减去起征点以下的3500元,此时应纳税部分的工资为200元。明年执行新规后如小王购买健康险,每月只要有200元保费可抵税,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为: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含巩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含所辖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企业税收红包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自2016年1月1日起,纳税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开始执行《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之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及合作或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等可按规定纳入加计扣除。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


(转自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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