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移民法律讨论主受益人死亡或申请人死亡的情况下,如何将移民案通过人道主义继续下去,或者哪些情况不能继续。
因为美国移民法对各国每年移民来美国的人数设有名额限制,这样申请移民的外国人如果在本国的移民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後就必须排队等待名额。这个等待时间对亲属移民种类来说十分漫长,例如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移民来美国就要等待十多年。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什麽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比较常见的是等待过程中主受益人或申请人死亡,那麽该移民案是否还可以继续,如何继续呢?鉴於不少读者谘询这个问题,以下移民法律事务所特撰文为读者解惑。
移民局规定:如果在跟随受益人移民美国之前,主受益人死亡,那麽领事签证官不能发签证给跟随受益人。人道主义的标准不适用这种案件。
1. 若申请人死於I-130批准之前(移民申请已经递交但尚未批准),该案件终止,无法继续。请注意:此处讨论的情况不包括特殊的IW寡妇(鳏夫)签证。
2. 若申请人死於I-130批准之後,案件可能继续下去,如果符合人道主义的标准以及满足寻求替代担保人的条件。
关於申请资格,首先替代担保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并且与受益人的亲属关系是以下任一关系:配偶、父母、岳父岳母、兄弟姐妹、子女(至少满18周岁)、儿媳女婿、姐夫妹夫、嫂子弟媳、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孙子或孙女、外甥或者外甥女、受益人法律上的监护人;其次一般要在美国有固定的住所(Domicile)并且居住在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附属地); 再者满足经济担保的收入要求。
关於“人道主义”判定标准,即:如果受益人之移民申请因提出申请之亲友的死亡而终止,将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後果,此後果是以家庭团聚和人道主义意愿相背离的。
1. 破坏家庭团聚
2. 对美国居民或永久居民产生极端困境,困境有这几个方面:(1).健康:例如因身体或精神疾病要求不间断或专业的治疗;(2).经济状况:例如子女的特殊教育或培训费用、照顾家庭成员(即年老体衰的父母)的费用等;(3).教育:例如丧失接受高等教育机会;(4).个人情况:例如在美国有至亲,分离对他们造成心理影响;(5).其他特别因素
3. 受益人年老或身体状况差
4. 受益人无家可归
5. 受益人长期居住在美国
6. 受益人在美国亲属关系紧密
7. USCIS或大使馆延迟处理申请和签证
鉴於替代担保人申请存在较大的难度,如需评估,请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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