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已经提到, EB-5区域中心项目的优势是对投资人的要求较低。投资人把资金交给专业的团队运作, 运作成功即可移民, 投资人的学历、背景、商业经验都不是太重要,能够选对项目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所以, 已经了解美国移民的各项政策, 且经过分析思考后仍然认为EB-5还是相对合适的渠道的, 那么我们建议还是应当抓紧时机。
EB-5法案历史上也经历了不少的改革, 从1990年100万美元的初代EB-5政策,到1993年降生的50万区域中心政策,再到2003年前后一系列投资人利好政策的补充, 加之中国经济迅猛发展, 种种原因最终促成近三年来中国EB-5投资人数量井喷式增长。今年下半年排期政策的出台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一方面案件积压与日俱增, 配额不够用, 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利用EB-5政策实施证券欺诈的案例, 回顾今年一波三折的改革历程, 我们很难说到2016年的930大关, 是否还会有“不涨价”的新闻。
回顾一下今年的EB-5改革提案, 从出台之始就被格外关注,其主要原因是: 本次提案的提议者都是美国国会立法的重量级人物——美国司法委员会现任主席Charles. E Grassley以及前任主席Patrick. J Leahy。他们分别是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大佬级人物, 而且Patrick.J Leahy还一直被认为是EB5政策在政界最高层的铁杆支持者。他们提案的重要内容包括: (1) 修改目标就业区定义。提案中, 目标就业区被强调为: 当地失业率大于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单一人口统计区域, 一个关闭的军事基地和/或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 而核定权上交给国土安全局。若是这个提案通过, 大家就很难投资到黄金地段的区域中心项目了。(2) 就业岗位计算更为苛刻。因为就业岗位的创造是投资者能否获得绿卡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要求变严了, 对投资者和项目方来说都会增加压力。(3)最低投资额上涨。这是流传度最广的一条改革意见, 提案中:目标就业区最低投资金额上涨为80万美元, 非目标就业区也涨至120万美元。(4) 资金来源证明标准提高。涨价对决心移民的朋友可能不是问题, 但随之而来的是资金来源证明的问题, 提案说: 除要求证明投资款的资金来源外,管理费的来源也需要证明; 不仅如此, 税收记录的提供时长被延长到7年, 来源的证明资料提交也更为严格…
这样一份满满写着美国对于打击经济犯罪、正确引导投资者通过EB-5政策移民美国的决心的法案, 从9月30日延期至12月11日,最终在12月16日未能生存下来,背后的博弈可见一斑。
基于这样的背景, 投资人应当意识到, “狼来了”的故事也许不会一再重演, 决定了的事情还是要趁早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