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月10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新发布了2016年2月签证公告,其中EB-5美国投资移民签证类别的排期截止日期显示是2014年1月15日(在此日前递交的EB-5申请将可进入面试阶段,获取签证)。此截止日期相较于1月的签证公告中的时间(2014年1月8日)仅仅提前一周时间。
表格A
表格B
第一优先人才 (EB-1):杰出人才、研究人员教授、跨国公司主管
第二优先人才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才
第三优先人才 (EB-3):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非技术劳工
第四优先人才 (EB-4):宗教移民、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人才 (EB-5):投资移民
Applicants for immigrant visas who have a priority date earlier than the cut-off date in the chart may assemble and submit required documents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s National Visa Center, following receipt of notification from the National Visa Center containing detailed instructions. The cut-off date for an oversubscribed category is the priority date of the first applicant who cannot submit documentation to the National Visa Center for an immigrant visa. If a category is designated “current,” all applicants in the relevant category may file, regardless of priority date.
如申请人的‘优先日期’早于签证公告中的‘截止日期’,即可在收到国家签证中心(NVC)缴费通知后,递交相关NVC所需材料。一个需要排期(oversubscribed)的类别的‘截止日期’即是首个不能向国家签证中心递交移民签证材料的申请人的‘优先日期’(根据表格B, 即2015年5月1日后递交I-526申请的投资人暂时不可递交NVC材料或申请I-485身份调整)。如果某个类别是无需排期的‘当前’(current), 所有在此类别的申请人皆可递交NVC材料,不论‘优先日期’。
总结:
对照表A和表B,大家可以看到对于EB-5签证的排期时间是不一致的 ,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1、如果优先日早于2014年1月15日,那么也就意味着投资人是有签证配额的,选择在华面试的申请人将在完成国家签证中心(NVC)审核后收到广领馆面试通知;而在美投资人则可通过递交I-485申请完成身份调整,获得签证。
2、但是根据移民局官方消息(http://www.uscis.gov/visabulletin-jan-16),从2015年12月开始,中国EB-5申请人就不能根据签证公告板B表的Date for Filing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只能根据A表的Final Action Date递交。所以在移民局发布新的消息决定是否启用表B前,投资人还是只能根据表A递交调整身份申请。也就是说如果优先日晚于2014年1月15日,但早于2015年5月1日的投资人将不能直接在美国作出身份调整取得工卡(EAD)以合法身份留在美国了。
F类依亲类签证排期表
表格A
表格B
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移民局公布的移民申请审核时间:
I-526平均审理速度为12.8个月,较上一次公布为14.4个月,缩短了近2个月;I-829平均审理速度为15.8个月,较上一次公布为15.4个月;I-924平均审理速度为7.9个月,较上一次公布为11.6个月,缩短了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