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科普】绿卡返美遭拒? 这张表格千万别签!

2016年01月14日 美国移民律师直通车


据《世界日报》报道,日前一名持绿卡的华裔男子,因为离开美国时间超过半年,在入境的时候遭到海关盘问,并且要他签署一份I-407表格,该男子不知道这份表格是做什么用的,签了以后立即被吊销绿卡,并且原机遣返,甚至丧失了向移民法庭申诉的机会。

原来,I-407表格的中文名叫《自愿放弃绿卡表格》,一旦签署将无法挽回!

这就是传说中的I-407表格,持绿卡的华人,不管你懂不懂英语,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填。只要拒绝签,一般情况下,移民边防官员(CBP officer)都会放行入境,免于「原机遣返」的命运,然后上庭见法官。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为自己辩护,再由法官裁决是否取消绿卡。

离美超过半年或被吊销绿卡

去年9月,美国移民局发布了最新版本的《新移民指南》,里面明确规定,持绿卡人士,如果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那么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您在离开美国的这段时间仍然与美国保持这联系,比如纳税等等。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那么绿卡身份将直接吊销。

绿卡被没收?要求见法官

绿卡入境美国时,移民官员若想没收绿卡,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不同处理方法,但不论是技术移民、特殊人才移民或是工作签证移民所取得的绿卡,如果离美时间过长,都有可能在入境美国时,遭到移民官员质疑,甚至没收绿卡。

专 家提醒持绿卡人士,不管绿卡以何种方式取得,一旦入境时遇到遭移民官员质疑并要没收绿卡(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大部分情况下,最关键就是不要轻易在「自愿放弃绿卡」同意书、也就是I-407表格上签名,而是要求上庭见法官,这是美国司法机关赋予绿卡持有人的权利。如果一旦签名,即被视同自愿放弃绿卡,将会被原机遣返母国。

离美超一年怎么办?申请回美证

新版《新移民指南》明确写了,如果您将离 开美国超过 12 个月,您应该在离开之前,提交 I-131 表(旅行证件申请)申请再次入境许可。提交 I-131 表需要缴交费用。您可在网站 www.uscis.gov 上或拨打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表格专线1-800-870-3676获取 I-131 表。

再次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两年。入关时,您应出示再次入境许可而非签证或永久居民卡。

此外,如果因为特定工作原因必须离开美国,您可以提交 N-470 表(为入籍而保留居住状态申请),保留您的永久居民身份以便日后申请入籍。

---------------------

关注我们:

1、查找“美国移民律师直通车”

2、扫描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


分享: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行的动力,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价值,欢迎分享至朋友圈:点击右上角按钮→分享到朋友圈。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均可致电向移民直通车律师咨询。

手机:138-1898-6521

邮件:[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美国移民律师直通车”所载资讯信息仅供一般参考,并不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或情形。虽然本平台致力于及时提供准确的资讯信息,但并不保证转载信息的准确性,亦不对所载资讯信息中的任何观点、内容或版式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版权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