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原本是宗教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也是奉佛之人出家修行之处,清净,不染俗世是其本貌。如今的中国,世道变了,人心亦变,就连寺庙也跟着变,变成放高利贷的金主。千年古刹昭明寺住持界空大和尚把1430万元的三宝钱投至其弟子的担保公司放高利贷,结果弟子跑路。人们不禁要问,寺庙的香火钱监管如此松散,到底所去何方?
首先要清楚寺庙收入的组成
通常寺庙的收入一般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政府划拨的公用事业经费;二是寺庙的门票收入,有的寺庙需要门票才能进入;三是寺庙的合作开发分成,如寺庙周边的景点开发或承包分配给寺庙的费用;四是广大香客捐献的香火钱。
在普罗大众眼中,寺庙是寒门之地,香火钱也多不到哪去,但事实上,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香客供奉的香火钱数额也越来越多。而有的有钱人,某些钱财并不干净,寄希望于捐献香火钱以弥补内心的愧疚。有的信徒事业成功后,也加倍捐赠以示其虔诚信仰。根据媒体报道,某些知名寺庙,一年香火钱或过千万。而这些香火钱或有以下6个去向。
1、寺庙的日常运营开支。以寺养寺是我国政府的一条基本宗教政策,寺庙的香烛、米面粮油、僧衣等都需要花钱,水费电费等都需要缴纳,这些支出都是香火钱去向的一部分。
2、寺庙建筑的修缮费用。随着使用年月的增多,部分寺庙的建筑年久失修,其修缮需要大笔的费用,而这费用就会从香客日常捐献的香火钱中取得。
3、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开支。一些寺庙作为拥有成百上千年历史的古庙,其自身就拥有许多古董文物,这些珍贵文物的保护与看管需要大笔资金;而传统的佛教精神的传播,佛家文化的弘扬也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4、慈善事业开支。香火钱最本源的目的就在于帮助寺庙开展慈善事业,寺庙不能只收香火钱,不做慈善事。寺庙作为宗教场所,其适合开展慈善事业,以帮助受灾受难的群众,而其精神感化作用更是在此中发挥独一无二的作用。不过现实情况有点尴尬:各寺庙的香火钱中用于慈善救济的比例相对不高,这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政府在慈善救济中的主导地位,另一部分则是各寺庙并非将慈善救济作为香火钱的优先用途。
5、放高利贷。资料显示,自南北朝起,寺庙就具有了金融中介的性质。当时的寺庙享有许多特权,免税、免役等令其负担较轻,而当时的地主、商人慷慨至极,经常向寺庙施舍财物土地,再加上大批信徒的香火钱,这些资产进多出少,为寺庙向有急用钱的群众发放贷款提供条件。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寺庙中的和尚便是今天的金融从业员。上述千年古刹昭明寺将1430万存至担保公司放高利贷便是一例。
6、寺庙人员占为己有。和尚本应远离尘嚣,粗衣淡饭。然而如今的和尚有的总想着如何获得更多的香火钱,如何去挥霍香火钱。有的和尚所做之事与其身份极不相符,玩iphone、开豪车、出入高级会所等等,偶见于报端。
寺庙在财务管理制度不透明的情况下,香火钱被滥用并不奇怪。某些和尚掌握了财务大权,便能从中做手脚,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寺庙中建设独立的财务制度,需要有外部的监督制度,只有这样,香火钱的原本目的才能实现,信徒的寄托才能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