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2016年08月10日 墨尔本生活资讯



配偶移民一直深受大家的广泛关注和咨询。今天,凯林留学移民的小编再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澳洲配偶移民的几种pathway以供大家选择。


l  Visa Subclass 573(学生签证)→ TR/PSW (毕业生临时工作签证) 820(境内临时配偶签证)→ 801(永居配偶签证)


这种适合在澳洲有过留学经历,已经申请到485毕业生临时签证,并且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担保人的同学。因为820境内临时配偶签证,顾名思义是申请人必须在境内提出申请,签证批准的时候也必须在境内的签证类别。此时持有485签证的同学有合法居留在澳洲的权利,这类同学可在持有毕业生临时签证的时期,境内申请820境内临时配偶移民。


l  Visa Subclass 600(旅游探亲签证)→ 820(境内临时配偶签证)→ 801(永居配偶签证)


这种途径适合配偶(担保人)一方在澳洲已经拿到PRcitizen,另一方配偶(申请人)不在澳洲境内, 但双方关系长久,申请人有单次或者多次入境澳洲记录的朋友。申请人可先申请600旅游探亲签证,入境澳洲后申请820临时配偶签证。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首次申请旅游探亲签证的朋友,签证上通常会有“no further stay”条款,这就意味着无法在澳洲境内申请820签证,除非有特殊的原因可以豁免。所以想通过这条途径移民的朋友,需要有良好的入境记录,多次往返中国和澳洲,这样签证一般来说会不带有“no further stay”的条款。


l Visa Subclass 300(未婚夫/妻签证)→ 820 (境内临时配偶签证)→ 801(永居配偶签证)

300未婚夫/妻签证是澳洲配偶移民中独特的一种签证类别,适合申请人和担保人没有结婚,申请人在澳洲境外的朋友。通常300未婚夫/妻签证的申请和批准都要求申请人在澳洲境外。签证批准后,申请人必须在签证官规定日期内进入澳洲境内,并且和担保人结婚,或者入境澳洲后,再出境结婚并返回澳洲,按照境内申请流程申请820临时配偶签证再转801永居配偶签证。


l Visa Subclass 309(境外临时配偶签证)→ 100(永居配偶签证)

309境外临时签证通常适合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结婚的朋友。申请人在澳洲境外直接申请309临时配偶签证,两年之后转100永居配偶签证。需要注意的是, 309签证申请和批准时,申请人需要在澳洲境外。


在配偶临时签证转永居签证时,需要两年的等待和审核期,才可以获得永居签证。 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 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得永居签证。


虽然配偶移民签证看起来不复杂,但实际操作中大家往往忽略很多小细节,澳洲移民局对配偶申请的审批和控制也越来越严格。


注:本文列举的只是一些普遍情况,由于每个人情况不一样,还请咨询我们的顾问一对一个案分析。凯林擅长配偶签证的申请,我们有专业的配偶移民顾问为您打造最适合您的移民方案。欢迎前来咨询!




另外,此篇文章对于配偶如何准备真实的关系材料也给大家一个非常详细的讲解!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在配偶移民的申请中,申请人要求证明与担保人的关系是真实并且长久的。以下是材料的准备以及注意事项:


1.      至少2份888表格:

  • 填写人必须是18岁以上的澳洲公民或者已经获得永居身份。

  • 填写人必须要了解并承认申请人与担保人的这段关系。在表格的陈述中,需要详细说明填写人与当事人认识了多长时间(认识时间越长,越能够有力证明这段关系)。在表格中,需要仔细描述分别是在什么时间与场合认识申请人和担保人,并且说明填写人和他们多久见一次面(这实际是在考察填写人与当事人的熟悉程度,见面次数越多,交情越深,更能够有力证明对这段关系的了解)。填写人需要仔细描述为什么你认为这段关系的真实和长久性(这里是移民官看重的关键点之一,需要仔细描述填写人与申请人交往中观察到的一些生活细节,以及认为他们的感情是坚不可摧的)。另外,如果填写人认为有特殊的情况能够帮助签证申请的,也可以填写在表格中。

  • 888表格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法定申明,需要填写好以后在有法律效应的人面前签字,有法律效应的证明人包括:警察、药剂师、太平绅士、医师、律师等,并请该人士填写表格上相应的信息。如果是澳洲公民,需要提供护照首页或者公民证书;如果是澳洲永居,需要提供永居签证页。如果改过名字,也请提供改名证明。(签字时带上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以供证明人士在复印件上签字)


2.      关系陈述:

  • 申请人和担保人需要分别写一封陈述信,并且签字。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写;如果用中文写,需要提供英文翻译件。

  • 在陈述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和担保人第一次见面的时间地点和场景,认识以后是如果保持联系并且发展这段关系的。双方需要分别回忆出这段关系确定的日期、双方同居的日期、求婚的日期或者决定结婚的日期、结婚的日期、以及其他对于两个人有重大意义的日子。注意:申请人和担保人分别的陈述信中,一定不能有冲突,或者日期对不上的情况。双方需要共同准确回忆出关键的日期。如果签证官要求面试,这些日期点也是至关重要的。

  • 信件的描述最好带一些感情色彩。毕竟配偶签证涉及到一段爱情的发展与结果。申请人和担保人可以从描述中打动签证官,并说明如何从各方面支持对方,包括经济上,生活上,感情上。并坚定这个人就是希望与自己共度此生的唯一配偶。申请人可以描述日常生活中的矛盾怎么解决、对于同居或者结婚生活是否满意、住房以及家具电器是否共同购买、对方家人以及朋友对你的评价等。

  • 申请人与担保人如果有分开的时段,需要描述分开的这段时间怎么维持关系;比如每天的联系是必不可少的,以及分开的时间中如何思念彼此。

  • 申请人和担保人需要陈述对未来的计划。比如说什么时候打算要小孩、对事业有什么共同的期待、对生活有什么共同的计划等。


3.      共同财务证据:

  • 申请人和担保人应该提供材料来证明在财务上共同分担。比如联名的租房买房的证据(若一起租房,可以提供租房合同以及押金的证据;若没有租房合同,可以请房东出示其他证据如法定声明;若一起买房,可以提供买房合约)。

  • 申请人联名的物品证明,如车、房、宠物、物品等;联名的贷款,如房贷、车贷等;

  • 联名的银行账号以及账单,联名的账单,如水电煤气账单等。注意:账单需要显示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名字、以及共同地址的信息。账单最好是一年不同时段的若干张。

  • 共同支付生活上的费用的证据,如购买家用物品的发票等。


4.      日常事务的分担:

  • 申请人和担保人需要提供证据说明日常的事务如何分配;

  • 家务以及生活账单是如何进行分配的;所有显示共同地址以及姓名的账单和开销的证据都可以提供。

  • 日常开支是如何进行分配的,以及对小孩的学费以及生活费的开支(若有)。


5.      社会关系的发展:

  • 申请人和担保人需要提供材料证明这段关系是受到亲戚朋友的认可。

  • 可以提供家庭成员的陈述(如父母陈述,可以用中文写然后翻译成英文并签字),说明如何认识对方,对对方的看法,以及是否支持并看好这段关系;

  • 可以提供申请人与担保人共同参加社会公共组织的证据(如门票、邀请函等);可以提供共同受邀参加亲朋好友聚会的证据以及照片;

  • 可以提供共同旅游的证据(如机票、酒店住宿、旅游门票等)。


6.      与对方的承诺证明:

  • 如果申请人与担保人已经结婚,请提供结婚证明(澳洲和中国的结婚证都认可)

  • 如果申请人与担保人未婚但是同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递交申请之前,这段关系已经维持至少12个月以上的时间。

  • 如果同居少于12个月,需要提供澳大利亚关系证明RelationshipCertificate。

  • 如果有小孩,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

  • 其他的一些证据也可以帮助申请,如赠与对方的礼品、首饰、订婚戒指等的发票以及照片;给对方或者对方家人的汇款单据;以及任何可以证明双方关系的文件。

  • 申请人和担保人需要提供从认识到现在共同的合照,以及和亲戚朋友的合照若干张。在照片中,需要说明时间,地点,以及人物。照片中最好包括从关系开始到现在不同时间段的、涉及不同场景的(如到不同城市旅游)、以及和关键人物的合照(如父母以及亲密的朋友的合照)。目的是让签证官看到这段关系从开始就是真实,并且受家人朋友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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