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热点 |房产、工资作为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

2016年08月11日 BD家族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




在EB-5移民中,项目选择和资金来源合法证明文件最让投资人头疼。其中,资金来源合法证明文件涉及的投资人资产所有权的明确度和资产取得过程往往是移民局审查的重点。根据美国EB-5相关法规规定,EB-5资金来源多样,能证明其来源合法即可。本文列明了常见资金来源所需的证明文件。
一、房产
最近十年来,随着国内房价不断攀升,房产成为多数中国人手中最有价值资产。国内一、二线城市投资人出售其所持房产足够其投资所用。为证明出售房屋所得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投资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1. 过去五年的收入所得税纳税证明。如果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缴,应提交公司代缴证明。
2. 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声明,详细说明投资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并且购房资金来源合法。
3. 购房发票,证明投资人合法拥有房产;
4. 房产证,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5. 纳税证明,证明投资人为房产纳税,增强房产证证明效力。
6. 房产买卖合同,证明投资人投资资金来源于房屋买卖。
7. 出售房产所得银行对账单,用于投资人销售房产所得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二、工资
工资往往是工薪阶层的主要收入来源,若证明工资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在投资人的申请材料中应包括以下文件:
1. 过去五年的收入所得税纳税证明。如果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缴,应提交公司代缴证明。
2. 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声明,详细说明投资人工作单位、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工资累积收入。
3. 配偶资金来源说明,若投资人已婚,应包含投资人配偶收入说明。
4. 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说明公司基本情况,投资人在单位工作情况,工资收入。
5. 劳动合同,证明投资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投资人支付劳动报酬。
6. 工资存入银行对账单。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类型的文件证明效力是不同的。如上述提到的文件中,房产证、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经国家机关、银行等机构认可,证明效力较强。而投资人声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由投资人或与投资人存在关系的公司出具,证明效力较低。
 
美国移民局在材料评估时,采用“整体性评估法则”,根据投资人申请材料的“整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某一文件无法取得,投资人也不要过于担心,可以用其他文件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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