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移民人数屡创新高,不论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教育资源,或是养老退休。其中又以移民美国为最受欢迎的选择。随着保险意识的高涨,将移民或已移民美国的民众常会听见”境外保单”的人寿保险,而香港保单为最常被国内保险经纪人推荐,声称香港保单可以完全适用于美国,不会有任何问题!
以下两个案例,都是常见的香港保单,也是香港保险经纪人常用来强调的香港保单优势,但事实却不是如此!每个地区的税法都大不相同,香港保单在香港的税务好处,并不适用于美国地区及持有美国份的人。就像在香港开车是右驾左行,而到了美国的左驾右行,会使用一样的驾驶规则及方式?
案例一,张小姐购买了一张香港保单,需每年付75万,总保额为_万,保险经纪人表示可以做养老规划,并解决将来移民美国后遗产税的问题。
案例二,程小姐预计明年申请移民到美国,于今年帮自己16岁的儿子购买了_百万的香港保单,每年预计要付90万港币,预计可以在_年后可以领回_万,香港的保险保险经纪人甚至拍胸脯保证,这张保单就算到的美国也可以做到免税。
首先持有美国身分或将来有意愿持有美国身分的民众购买非美国保单将面临的问题:
1.FATCA(肥咖条款): 美国现今加紧进行全球追税,规定任何非美国保单现金值(Cash Value)超过25万美金都必须如实申报。以张小姐的案例到时就必须进行申报.
2.就算张小姐如实申报,也会因为多数香港保单与美国保单基本设计不同,现金值与保额的比例大多超过美国规定。造成香港保单违反美国保险规范而造成MEC (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保单MEC会造成两种结果:a. 除了死亡理赔,任何保单成长在领取使用时都必须缴税 b. 如果在五十九岁半前动用任何保单现金值将会有 10%罚款。以案例一的情况张小姐的保单不但没有经纪人宣称在美国使用可有的税上优惠,反而产生了申报的困扰,动用现金值税的产生,甚至在规定年龄前动用还必须多缴罚金,白白多出了不必要的困扰。而张小姐的香港保单现在最好的用途就只剩下等待死亡理赔,可是香港保单在同样的保障下价格也多出美国保单2~3倍,多花钱却没有更好的保障,可说是得不偿失!
而案例二程小姐的经纪人说可以用香港保单解决美国遗产税的问题就更加是无稽之谈。接下来就以香港经纪人常用方法来解说为何无法解决美国遗产税,通常香港保单常用设计下列两种方式:1. 父母为保单拥有人也是被保人,子孙可以使用保单现金值。 2. 父母为保单拥有人,子孙为被保人,子孙可以使用保单现金值。首先必须了解在美国税法里只有保单拥有人使用现金值有税上的好处,其他任何人使用都有赠与税的问题存在。再来依据美国税法如果保单拥有人为父母,其死亡理赔也会算为遗产的一部份,必须课征遗产税。要避免死亡理赔缴交遗产税就必须保单拥有人位子孙,第三方,或者信托,但是香港保单存有基本上的问题,香港保单如果父母是被保人,而子女年龄超过十八岁,就不能成为保单的拥有人,在这情况下要解决美国遗产税自然是无法达成。
香港保单本身是经过良好设计的产品,但本身设计是针对香港本地需求所产生,香港本身是没有遗产税及资产增值税,本地居明购买当然无任何税务问题,而产品并没有符合美国的税法及相关规定,许多人购买后相关问题接连出现,就像是在香港买了最新的电器回美国发现不仅香港是220 伏特美国是120伏特,连插座形状都不同,根本无法使用。
来源:睿璞跨境产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