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美半年失去绿卡? ——跑卡者需知:维持绿卡身份的那些传说

2016年08月23日 瑞茨美国移民



 微信公众号: [touziUSA]

*快速订阅,请点击文章标题下方“大道美国”选择关注



以下是绿卡持有者入海关之前和海关官员的一段对答:


海关:能说英文吗? 
回答:不会

 

海关:您是哪个国家的公民

回答:美国公民

海关:为什么来美国? 
回答:我喜欢美国,是宿命 。这次是来 Shopping (购物)、旅游、 度假。

 

之前去中国干什么?

回答:一大家人都在中国,要在中国工作。


海关:这次住哪儿? 
回答:住酒店

 

海关:随身带多少现金?

回答:没带什么现金(实际带了$20,000)

 

海关:您什么时候回中国?

回答:5天后,这是往返机票 (得意的一晃)。。。



海关:我能看一下您的手机吗?

 。。。。。。

 


这样的回答能够顺利通过海关吗?我们稍事分析后会给出解答。


对于计划取得美国绿卡或已经取得绿卡的投资人来说,最现实的问题莫过于,如何维持自己的绿卡身份。美国不像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典型的“移民监”国家,对于绿卡持有者并没有居住年限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离美半年失去绿卡”、“六个月要入境一次”等各种云山雾罩的传说。投资人们为了维持绿卡身份,每年掐着指头往返于中美之间,俨然成了“跑卡者”。


究竟离境多久会失去绿卡?一年?半年?180天183天?是不是每隔半年回美国一次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下面我们就来刨根问底,看看传说从何而来,真相又是什么。


首先,说绿卡要在美国住183天是和税法上没有绿卡在美居住183天也是美国税务居民搞混了。 税法上这个183天的规定是说当年在美居住的日期+去年在美居住日期的1/3+前年在美居住日期的1/6的总和如果在183天以上, 哪怕您没有美国绿卡也算美国税务居民, 要按居民的标准来报税。 这个税务规定和维持绿卡没有关系。


另外,在申请公民时, 申请人除了要满足在美的总体时间外,还需要证明在美的居住是连续的。 持续离境一年,打破了居住的持续性;持续离境半年(181天以上),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也会被视为打破了居住的连续性。所以, 希望尽快入籍的绿卡持有人, 需要注意每次从美国离境不要超过180天。


我们再来看看,对于维持绿卡身份而言,“半年”和“一年”分别意味着什么。


“半年入境一次”的说法,来源于美国国会1996年通过的非法移民改革法案。这部法案的301 (a)(13)(C)一款对绿卡持有者的入境做了如下规定:


An alien lawfully admitted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the UnitedStates shall not be regarded as seeking an admission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purposes of the immigration laws unless the alien—

(i) has abandoned or relinquished that status,

(ii) has been absen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for a continuous periodin excess of 180 days ……….


大致讲的是满足了一定条件的绿卡持有人不被视作“申请入境”(“seek admission”),即不需要经过边境官的审查和批准即可入境。这些条件中包括这样两条,需要同时满足:1. 没有放弃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 2. 没有离境持续超过180天。然而,法律在这里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不经过审查又怎么能知道有没有“放弃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呢? 因而,无论跑卡者有没有离境超过180天,在入境时都会被审查。只不过,逾半年都未入境一次的跑卡者,可能会被边境官当作重点关注的对象。


我们可以看到,“半年入境一次”绝不是“维持绿卡身份”的护身符。那么“一年入境一次”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年入境一次”来源于《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中关于签证的规定(§ Sec. 211.1 (a)(2)),原文如下:


[E]ach arriving alien applying for admission……as a lawful permanentresident returning to an unrelinquished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e in theUnited States, shall present one of the following:

(2) A valid, unexpired Form I551,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ifseeking readmission after a temporary absence of less than 1 year……


法规隐含的意思是,绿卡持有者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就不能仅凭一张绿卡入境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回美证(I-131表格)或者返回居住签证(SB-1签证)的话,绿卡持有者入境时如果不能提供令海关信服的证据,可能会“被”放弃绿卡身份,或者进入长达数月的递解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在法官面前寻求“翻盘”的机会。因此,离境超过一年时间,确实大大增加了丧失绿卡身份的风险。


事实上,美国的移民法对维持绿卡身份,从未提出过硬性的“时间”要求。遍览移民法和法院的判例,对于跑卡者们真正的要求就一个,即在境外的居留只是“暂时”的(“temporary”),并没有改变其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回到美国合法永久居留的意图:


[A]n immigrant, lawfully admitted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who isreturning from a temporary visitabroad. INA §101(a)(27)(A).

 

[To qualify as a returning permanent resident, the resident] musthave acquired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must have retained thatstatus from the time that [he] acquired it, and must be returning to an unrelinquished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eafter a temporary visit abroad. Matterof Huang, 19 I. & N. Dec. 749, 753 (BIA 1988)

 

[W]hat is a temporary visit cannot be defined in terms of elapsedtime alone, when it is of such duration that its temporary character mayreasonably be questioned. Then theintention of the visitor, when it can be determined, will control. UnitedStates ex rel. Lesto v. Day, 21 F. (2d) 307, 309 (2nd Cir, 1927).

 

[A] permanent resident returns from a "temporary visitabroad" only when (a) the permanentresident's visit is for "a period relatively short, fixed by some earlyevent," or (b) the permanent resident's visit will terminate upon theoccurrence of an event having a reasonable possibility of occurring within arelatively short period of time. If as in (b), the length of the visit iscontingent upon the occurrence of an event and is not fixed in time and if theevent does not occur within a relatively short period of time, the visit willbe considered a "temporary visit abroad" only if the alien has a continuous, uninterrupted intention to returnto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entirety of his visit. Chavez-Ramirez v. I.N.S.,792 F.2d 932, 936-37 (9th Cir. 1986)


换而言之,“常回家看看”还不够,还得真把美国“当家”才行。


在边境官眼中,怎样算把美国“当家”了?


首先,离“家”不能太久。虽然时间并不是维持绿卡身份的硬性条件,但在边境官眼中却是衡量跑卡者是否有永久居留美国意图的重要因素。离境超过半年,便可能面临边境官的“咄咄质问”;离境过一年,就要作好放弃绿卡的准备了。因此,跑卡者们还是尽量半年回家一趟。


其次,离“家”的目的很重要。有一个明确的离境目的,比如说教育、探亲、工作需求、业务往来等等,是证明离境居留“暂时性”的重要依据。此外,边境官还可能会留意跑卡者们入境时用的是单程票、还是离境之前买的往返票。这些都有助于证明离家是“暂时”的。


另外,要维持同“家”的各种联系。是否在美国有持续联系的家人?是否在美国有自己的或租赁的房产?主要财产(例如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汽车、保险)在哪里?是否在美国有工作或者是业务?在境外的时候是否坚持学习英语?边境官还会将跑卡者与美国的联系和同境外的联系相比较,看看你是否真的有一直有回到美国的打算。


最后,别忘了给“家”报税。即使在境外居留期间,跑卡者也要坚持纳税申报。在申报的细节上也要注意,千万别在申报表上填写成了“非移民”(Non-immigrant)。


对于那些长期不回“家”的跑卡者们来说,比较稳妥的方法是在离境之前申请一张“回美证”(I-131表格)。回美证的有效期是两年,不像绿卡一样离境一年就不能在入境时使用了。


好了。现在我们在来分析之前那段对话:


海关:能说英文吗? 

回答:不会

参考回答:能说一点(拿了美国的永久居住权,最好能说一点当地官方语言,但如果真听不懂,也不要硬着头皮说yes)。

 

海关:您是哪个国家的公民?

回答:美国公民

参考回答:中国公民(永久居住权不等于公民,不要晕,虽然站在非外国人入关的一列,也不能说自己是美国公民。否则会构成欺诈。如果被证明有罪,您可能被驱逐出境,失去绿卡身份)。

 
海关:为什么来美国? 
回答:我喜欢美国,是宿命 。这次是来 Shopping (购物)、旅游、 度假。

参考回答:我准备在美国发展事业。这次来考察一下项目。。。为了美国的业务考虑,我也想读读书,加强一下我的英文。。。另外,我也会在纽约附件看看房子,去波士顿看看读书的女儿、去加州看看姨妈。。。这是我在美国的税表、驾照、社会安全卡、信用卡、银行账户信息、社团证。。。(表达在美国长期居住的意图,提供和居住地有关联的证据)。

 

 

之前去中国干什么?

回答:一大家子人都在中国,要在中国工作。

参考回答:发展中美之间的一个跨国商机,需要利用中国的资源,发展美国这边的业务。所以需要常常来往于中美之间。儿子还在美国念书,还需要赚点钱给儿子挣学费(回中国的原因一定要具体,并且体现回去只是暂时的,是发给要把美国当作自己的长期居住地的人的)。

海关:这次住哪儿? 
回答:住酒店

参考回答:照实回答(但如果有租约或美国房屋产权证明的话最好提供,这样更多的显示在美居住的意图)。

 

海关:您什么时候回中国?

回答:5天后,这是往返机票。 

分析:单程票最好。如果买的是短期内的往返机票, 可以说明很快又会再来。有的绿卡持有人在海关会被问“蒙圈”。请记住。您这个时候已经不是在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而是证明有移民倾向!!!

 

海关:随身带多少现金?

回答:$20,000

分析:诚实回答,美国规定一家人能随身携带入境的美金不能超过1万美金,即使随行的有多个人也是这样的。如果带多了被查出来需要解释。如果隐瞒被查出来会被海关没收,并且造成不诚实的印象。

海关:我能看一下您的手机吗?

分析:自从美国加强反恐力度以后,海关可以要求看手机,而当事人没有权利拒绝。所以海关可以看到短信和微信记录。

 


王逸骐,锐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持中美两国律师执照。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