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交通罚单引起的官司

2016年08月13日 美国驻华大使馆


上个月我在开车上班时,收到了一张交通违规的罚单,但我自觉没有错,因此上法庭与警察打了一场小官司,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准备右转,当时直走是红灯,根据我们这个地区的交通法规,红灯时如果横马路没有车辆,只要停车看清楚是可以右转的,我按规定停车、观看然后右转,但当我右转后,不知从哪里冒出一辆警车在我后面闪起警灯,我当即靠路边停下接受检查。


在美国开车的人都知道,警察截停车辆检查时,驾车者必须坐在车上耐心等待警察前来问话,不可擅自离开驾驶座,否则可能引起误会导致严重后果。后面的警察先在警车里通过查询系统确认我的车没有问题,比如不是被盗的车、车牌等登记手续齐全,才前来问我要驾驶执照。这个过程大约有3分钟,在等待的时候,我便将驾照、行驶执照准备好,警察一来,首先要看的就是这两样证件。


不久过来了一位女警察,大约30来岁,她检查了我的证件后,便问我知不知道为什么要让我停车,我表示不知道,她告诉我因为我在右转时没有停车,我大感惊讶,告诉她我停了车后才右转的,她说我停的时间不够,没有彻底停下来。按经验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与警察争执,争也争不过她,便说“原来这样啊”。于是警察拿出罚款单,写上我的名字、车牌等信息,并写上罚款理由,签字后交给我,并向我表示,如果认错,就按罚单上的数额向指定机构交罚款,如果不服,也可以按罚单背面的指引提出上诉。我接过罚单后说声“谢谢”,就开车与警察拜拜了。


回到家后,想想心有不服,明明是停车后才右转的,怎么这么晦气吃了一张罚单?于是在罚单背面的“不认罚”(not guilty)一栏签下名,寄给指定机构。不久接到法院的开庭审理通知,让我在指定日期前往法庭。所谓开庭审理,其实就是在法官面前与警察对质,辩个是非。


我要去的是费尔法克斯市的法院,因为我右转吃罚单的地点在费尔法克斯市内,属于该市法院管辖范围。费尔法克斯市法院与费尔法克斯市政府在同一栋大楼办公,离我家不远,在规定的日子我便前往出庭。令我稍感惊奇的是进入市政府大楼时没有任何守卫,也没有类似机场的进门身体检查门,反而在底楼法院前有两个警卫,还必须通过身体检查门才能进入法庭,大概来法院的人形形色色,为了预防有人在庭审时发泄不满,所以必须严格检查。


庭审时间是上午九点半,进入庭审大厅后,已经有不少人坐在那里等待,我估计了一下,大约有70多人,坐在最前面一排的还有5名警察,其中一个就是给我开罚单的女警察。因为是第一次见这样的世面,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么多人庭审要如何进行。仔细观察法庭,正中法官座位后挂着美国国旗及费尔法克斯市市旗,面对法官的有两个讲台,上面有麦克风。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大的办公桌,大概是供书记员或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使用的。九点二十分时,一名法警走上前来大声告诉大家法庭的规定,比如不得喧哗、不得吃东西等,还特别提醒大家,如果走到前面讲台时,不可将手插在两边的裤袋里,我想可能是担心裤袋里藏有凶器,所以有此规定。


到了九点半,法官准时出庭,来的是一名中年女法官,大家起立然后坐下。女法官坐定后,与工作人员交谈了几句,就开始办案。她先解释了一下庭审情况,当天全部是交通案件,然后说叫到名字的人,就起立答“到”,她会问是否认罚、或不认罚,或介于两者之间,即不认罚但也不反对认罚(no contest),如果选择不认罚,就请坐下,稍候再审,如果选择no contest,就走到前边有麦克风的地方,陈述自己的理由,由法官判定。解释完庭审规则,女法官就开始审案。


女法官先叫5名警察起立宣誓:所说皆实,没有谎言。然后其中一名警察走上前,其余的4名警察坐下。这时女法官开始叫名字,先叫到的两人,一个都没有到庭,女法官便判两人败诉,接着叫到的人表示no contest,他走上前说了自己的抗辩理由,法官问站着的警察此人说的是否属实,警察答曰属实,法官便判罚单无效,警察败诉。大约10来分钟,女法官就判好了7、8宗案,换一个警察上场。


看到这里我才明白,原来交通案件庭审的过程是这样的:每一个警察开出的罚单,如果被罚者不认罚,那么就必须法庭上见,但警察有日常的工作,不可能经常上法庭与驾车者对质,因此法庭就将需要与警察对质的案件集中起来庭审。比如这位警察,他在一段时间开出的罚单中,有7、8个人不认罚,因此就将这7、8个集中在一天出庭,这样开罚单的警察只要到法院一次就可以了。由此联想,环顾左右,我知道在坐的一定有与我一样被那位女警察开罚单的人。

果然,在前面3名警察的案件审完后,第4个轮到的就是女警察了,这时大约已经过了约一个小时,庭审大厅里也只剩下十几个人。在女警察的罚款案件中,我是第2个被叫到的,我选择的也是no contest,我向法官说明我停车、右转的经过,法官问女警察当时的情景,女警察说了她的理由,法官再问女警察我在过去有无其他交通违规的情况,女警察看了她手中的材料说没有(一定是有备而来,查过我的驾驶记录)。法官当即判女警察开罚单无错,但将我的罚款减去一半,也不必记点。因为我选择的是no contest,因此必须接受法官的判决,不得上诉。这个判决虽然没有达到我的目的,但我觉得法官还是讲人情的,所以愉快接受。


经过这次的交通罚单小官司,我对美国的民事司法有了更多的认识,尤其是对警察开罚单有了比较深的了解。原来警察开罚单很不简单,不但要判断准确,而且还要归档,记住每一个罚单开出时的情景,以备万一上法庭时法官查询。

出了法庭后,因为是第一次到费尔法克斯市政府,因此就在大楼内到处转转,走到市长办公室时,见门开着,本想进去看看市长在不在的,转念一想还是算了,拍了张照就打道回府了。

法庭内参加庭审的人坐等法官(照片:Xiao)

费尔法克斯市政府大楼(照片:Xiao)

费尔法克斯市政府大楼正门(照片:Xiao)

市长办公室(照片: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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