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直接援助项目DAP现已开始接受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12日下午五点。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及截止日后收到的申请将不予考虑,只有成功的申请会收到DAP委员会的书面通知。有兴趣的申请者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请表。DAP项目申请过程竞争激烈,每年会在中国资助十个左右高质量的项目。DAP委员会在评审申请时,将使用项目评审表。
DAP是由澳大利亚政府出资的小额赠款项目,具有灵活性,主要目的是扶贫和实现与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相一致的可持续性发展成果。
DAP支持从事非营利发展活动的个人、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NGO),其最主要目的是支持具有实质效益的小规模发展项目/活动。
DAP项目申请的上限是5万澳元,资助额度一般在1万至5万澳元之间。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希望资助小规模、有价值、并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的项目。
在2016-2017年度DAP关注的重点是:
向中国最贫困地区提供最基本的服务;
与现有的和新建的非政府组织合作,重点是在有益于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和残疾人领域开展工作的非政府组织。
可以申请DAP资助的项目包括教育、社区卫生、供水与改厕、治理、司法改革和法律援助、小规模基础建设、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包括气候变化)以及性别平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我们也会考虑支持灾害救助活动。
DAP原则上不资助下列活动和投入:
由其它政府和组织资助的项目;
涉及利润回报的小额信贷项目;
实施机构长期雇员的工资;
与项目实施没有直接关系的行政管理费用;
购买或租用房屋或土地;
购买汽车;
经常性费用,包括办公室租赁、水、电、电话、网络等,还包括电器(复印件、电脑、电炉、冰箱等)日常维护和维修,以及办公室或办公设备的保险;
商业活动;
对政府部门的直接投入。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china.embassy.gov.au/bjngchinese/20160815DAP-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