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人来北美开车,不仅不太遵守交通规则,往往还没有路权概念,造成许多驾驶风险。比如前一段时间有广东游客在美国亚利桑那州自驾游,因为忽略了Stop Sign,左转时撞上了达拉斯小牛队的巴士,自驾车上三位中国同胞身亡,还要负全部责任,是不是很悲催呢?
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北美的路权概念。首先,我们要知道,交通指示牌,就是按照路权设计的,你遵守交通指示牌,就是遵守路权。比如上面的那个Stop Sign,就是提醒和指示你了路权,让你等直行车辆先过,否则不仅有危险,出了事儿责任还算你的。
但是我们要活学活用,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些指示牌,以及当没有指示牌时,我们应如何做,这就需要在我们在脑海里植入路权概念。
守规矩
可能在北美驾驶,是最符合一个道德社会的标准了。由于道德、交规、指示牌、警察、罚单及保险的综合作用,北美人在交通驾驶上,可谓是个“道德楷模社会”。因为恩威并用,大家知道不遵守的危险,包括肉疼和money疼,再加上体验到人人遵守交规的甜头,大家在开车上,还是很守规矩的。
人大于车
第一个规矩,就是弱势群体优先。加拿大人往往停下车来让过路的鸭子,就是因为鸭子是弱势群体。甚至让鸭子比让人还主动,为啥?因为人比鸭子强势一些。
同理,在让人里,加拿大人开车让盲人、残疾人、大肚子孕妇、推娃娃车的妈妈、小朋友、孩子、学生又多一些。因为他们比正常人、成年人弱势。
人是经不起车撞的,所以车要让着人,哪怕是个正常人、成年人。所以永远是车让人,而不是人让车。那你说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的怎么办?理论上我们还是要让,虽然撞死了你不必负责,但撞死一个小鸡小鸭都是罪过,人何以堪?能避免则避免。他不遵守交通规矩,是他的罪过,但咱不要再添上一笔好吗?
同理,自行车虽然也当做车辆,但比汽车还是弱势,所以我们开车也让着自行车。同理,在多伦多西北地区经常会遇到马车,我们也让着马车。但是特别地,公共汽车比私家车大,但遵守第二个原则。
公大于私
第二个原则,就是公大于私。我们说北美驾车是个道德社会嘛,所以公大于私很好理解。所以巴士虽然比小轿车大,但由于巴士是公家,我们要让巴士。同理,我们要让所有服务于大众的emergency vehicle,包括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但是只是当他们闪灯或鸣笛的时候,如果不闪灯或鸣笛,说明他们已经完成工作,只是普通汽车。
公大于私,还表现在出行上。从自家车道出来,你必须让小区马路上的车,因为那是公路;从商业停车场或私家大楼里出来,你也得让马路上的车,因为人家那是公路。所以等人家公路上走了,clear了,人行道上没有人、自行车道上没有自行车,安全了你才出去。
直大于弯
在没有交通指示的情况下,直行车路权是大于转弯的车的。在小区、商业区路口上大马路,不管是左转还是右转,没有交通灯,你都得让直行车。
在大马路上左转或右转进小区,都得让直行车。
在十字路口左转或右转,在绿灯情况下,你也得让直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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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大于慢
对于都在行驶的车辆来说,比你快很多的车,你最好避让。这一情况,并不是说他一定有路权,而是我们出于谨慎的原则,“不争”。比如面对冲黄灯的,我们不要去跟他拼路权,咱得忍;比如在高速上push你想超过你的车,咱们不妨慢一拍,让他过。
动大于静
在停车场,我们往往犯迷糊,我已经退出一半车身了,才看见路上有个车要过,这种情况怎么办?或者我们要出停车场,前面有个车正在退出来,挡住我们的路?
通常这种情况,虽然按路权是外面的路为“公”,趴在停车位上的车为“私”,外面的车为“直”,趴在停车位上的车为“弯”,但实际操作中,谁在动,我们先让谁。对方已经动了,我们就忍忍。
先大于后
做什么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在All Way -Stop Sign这样的路口,我们实行先到先走的原则。
在停车场也是一样,同样一个停车位,谁先到了,谁先入,千万不要去抢。
右大于左
在All Way -Stop Sign各个路口同时到达,我们采取右大于左的原则。可能我们习惯看右手边,让右边的车辆先通行。
如果并不一定看出谁先到怎么办?这时我们可以按“动大于静”的原则,谁动了,让谁先走。有时候一些礼让的车,会善意地闪灯照你一下,或者像你打个手势,意思都是让你先走的意思,这个时候就不要客气,先走就是。
同理,你也可以flash人家,或向人家打手势,让人家先走。道德社会嘛。
按交通指示牌
以上简述了七大原则。假设路上什么交通指示牌都没有,我们可以按上面七大规矩来开车,一样很和谐。但是我们会在交通繁忙、拥堵、危险的地方,设置交通指示牌,你要明白,交通指示牌就是按照路权的概念来设置的,不过是部分地区对路权的提示。
所以,在有交通指示牌的地方,一般我们遵照交通指示牌就好了。你遵守它,就是遵守路权。比如Stop Sign,当没有这个Stop Sign时,我们到路口,一样要停下来,让行人、自行车和大马路上的直行车;有Stop Sign,我们只简单在那里停下来,停死就好了,你遵守它,就已经是执行了路权。
但牌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在遵照交通指示牌的同时,我们要灵活运用上述七大原则的路权概念。
黄灯左转、绿灯闪左转、绿箭头左转
虽然黄灯、绿灯闪、绿箭头都是你左转路权,但是要注意让冲黄灯的,甚至冲红灯的,要注意行人不遵守交通规矩,穿人行道去搭公共汽车的,自行车乱穿马路的等等。
所以虽然路权属于你,但仍然要看是否安全,是否clear,不能认为是自己路权就闭着眼睛过。
停牌停两次
小区出口的停牌,往往建在人行道前面。先是停牌,然后是人行道,然后是大马路。大马路上可能还有自行车道对吧?
我们必须在停牌前停死,目的是先避免撞到人行道的行人、自行车等。但这个时候大马路上车辆情形,往往你的视线是被挡住的,当人行道clear后,滑过人行道,到大马路跟前,你要再停一次,看看左右直行车辆,等马路clear了,你才出去上大马路。
对此,你可以看《心中要有两个Stop Sign》。
让牌是什么意思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停牌,但对让牌却不熟悉。让牌和停牌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让牌往往后面没有人行道,而直接是大马路,所以你可以一步到位,看到大马路上的直行车辆情况。所以让牌不要求你停死,但你为了避让直行车,你应该slow down,如果有和你冲突的直行车,包括自行车,你应该在那里等着,等别人走了,你才出去。
让牌不要一来就直接走,否则就好像你没看到让牌似的。即使没有冲突的直行车,你也应该slow down一下,尤其是驾驶考试的时候,注意了。
红灯闪与黄灯闪
有时会遇到红灯闪的情况,有的是在一条路上遇到,有时是十字路口。那么红灯闪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一个Stop Sign。你要先生停下来,让人过。没人没车,也要先停下来,然后再过,跟Stop Sign的操作一样。
如果十字路口几面都是红灯,那么就相当于一个All-way,先到先停,先停先走。同时到达,右手边先走。
黄灯闪呢?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警告,前面视线被挡住的地方有下坡或十字路口,总之比较危险,你要注意慢下来,有点像是个红灯、Stop Sign的提前提示牌;第二个含义,相当于一个让牌,让你慢下来,让行人先过,让直行车先过等,只要前面路面不安全,你应停下来,安全则小心加速过。
十字路口交通灯停电
在十字路口交通灯停电的情况下,相当于没有交通灯,这个时候我们默认他们为All way-Stop Sign,先到先停下来,先停先走。同时抵达,右边车先走。分不清谁先抵达,先动起来的车子先走。
如果有行人和自行车,先让行人和自行车,和四个路口是Stop Sign一样处理。交通灯,都是在人行道之后的上空的。
以上就是路权的基本处理。在北美开车,遵照路权行驶,就没什么大碍。这里以安全意识为上,遵纪守法为上,人人简单纯朴,人人都会从这样的“道德社会”里受惠。相反,人人聪明狡猾,人人花样百出,都以炫耀技术为上,拼抢为上,那么这就变成了一个“道德沦丧社会”,人人成为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你说你是既得利益者?也许吧,在社会其他方面是如此,但是在驾驶安全上、生命财产安全上,你一旦上了路,出车祸的风险也差不多吧?
来源:北美移民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