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政府提醒那些有超过一套房屋且有空置房屋的的房主,还有4个月的时间寻找租客,否则到时就需缴纳房屋空置税。
空置房屋将被征收房产估值的1%的税,第一个纳税年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至于房屋是否空置,由房主自己填写,市政府已从2月份开始将表格发放给房主。
根据规定,业主需要自行申报房屋是否为“自住物业”,或是“投资物业”,并提供官方证明文件例如驾照或报税时所填的地址。所有一年中有六个月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除自住屋),皆会被征收空屋税,空置的住屋土地也包含在收税范围内。
未自行申报的市民可能面临5%的罚款,并于每年12月31日将罚款加入地税中征收。欠款还会加上利息,以每日计算,市府也可能会循司法途径追款。
屋主如果被发现以不实申报欺骗市府,将可能面临最高每天一万元的高额罚款,直到遵守市府空屋税附例为止。
温市府订下1%的税率,并列出8个豁免条件
包括市府批准装修或改建
居住者需要医疗照顾
屋主死亡后进行遗嘱认证
房屋在过去一年内过户
房屋单位受物业租赁限制
主要住所在别处的登记屋主因工作在屋内一年只住六个月
房屋被法院查封
物业土地无法兴建居屋
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市政府希望借助这一举措能让1万多套空置住宅进入房屋出租市场,以缓解租房难的问题。
市政府社区服务总监Kathleen Llewellyn-Thomas在通知中说,实际上,我们更倾向于鼓励空置房屋的主人变成房东,而不是想要他们面临缴税。
↓↓↓
我们是大温地区知名周报《加西周末》出品的地产刊物。
我们立足温哥华,放眼加拿大,致力于做大温地区最认真、最专业的地产杂志!
热线电话:604-270-6606
我们欢迎地产界人士为我们供稿或开设专栏。*
电话:604-270-6606
*来稿请在标题中注明《加拿大地产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