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报道,最近有两次回流的台湾移民家庭被列治文学校方面要求,必须缴纳一年高达1.52万元的国际学生费,即使孩子及其母亲都是加国公民也不例外,学校同样要求提供学生父亲在台湾的辞职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全家已无国际联系的文件。
台湾移民Amy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过去十年因为家中长辈身体问题,一家人选择在台湾居住。今年夏天带两名读小学的子女(都是加拿大公民)返回列治文,在向向学校局出具了公民证明文件,以及租约和一些证明居住地点的水电通知等,没想到学校局人员怀疑她有可能不会与子女同住,于是要求她再补工作证明文件。
按照要求补充提供证明后,学校局寄给她的"录取信"(Letter of Acceptance)中却留有但书,其中一项是要求在台湾的丈夫必须在年底前亲自向学校局报到,还要缴交今年的报税文件。
因为丈夫要照顾生病的老人,Amy于是提起延期申请。学校虽然接受了延期申请,寄来的电邮要求则更为严苛:出具最近两次的薪水单、丈夫的辞职信,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全家人已斩断国际联系(severed international ties)的证明。
这可难倒了Amy,学校提出的要求究竟为何一次比一次严苛?
无独有偶,兰里教育局最近也拒绝给一对已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的姐弟提供免费教育,该姐弟父母是墨西哥籍,父亲仍在等待延续工作签证的文件。
省教育厅说明,根据《学校法》,决定是否能够享受免费公校教育的因素,是在父母是否具有本省"通常居民"的身分,而不是在他们的国籍,为了符合"通常居民"的身分,家长必须能够证明他们在社区所住的地方,是为了长远定居的用途。
大温地区不同校区对回流家庭的要求也不一样!
温哥华学校局指出,回流居住的移民父母,只需要当中一人带子女到学校局报到,并且出具移民或公民证明文件,以及居住在该学区的证明,例如租约、购买房屋证明及水电单或暖气帐单等即可完成注册。
列治文要求重新回来居住的移民或是公民,必须先取得"录取信",其他需要取得"录取信"的人士还包括持有难民身份、持有工作签证、学生签证、是国际间政府资助工作的人士,以及由省儿童及家庭厅监管的儿童。
本拿比学校局则是不区分新旧移民,子女入学时必须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监护权证明(例如出生证明上登记的父母资料)、家长及学生的国籍证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的居住证明,例如租约、水电费帐单,或是父母的驾照等,以及学生的预防针注射纪录。
律师指出,学校的这种行为已经有违宪嫌疑。虽然《学校法》对于免费教育有规定,但由于规定不清楚,留给学校局自我解释的空间太大,令到不同学校局之间的标准不一。
更多留学、游学、教育、文化交流、移民请关注加中国际微信平台。
联系电话:1-604-278-6187
传 真: 1-604-821-0948
办公地址:#230 13071 VANIER PLACE,RICHMOND,BC, V6V 2J1
CANADA
中国免费回拨号:950-405-96700
卡尔加里:1-403-800-0509
成都电话:13908097532
加中国际集团微信公众号:ccigca
www.ccigca.com
加中国际集团
加中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加中国际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