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雇主提名经典案例说明

2014年09月24日 瑞恩安联澳洲留学移民


附件是敖娜女士2010年10月签约,2011年上半年完成的一例澳洲雇主提名的案例说明,以及准签信(所选案例已达到澳洲法定规定可以启封销毁保存案卷的年限,相关人姓名均使用匿名)

同州担保一样,雇主提名和偏远地区雇主提名定居是敖娜女士从2008年起就经常打理,用于为不够条件做独立技术移民的申请人进行定居服务的签证类别。

2010年11月之前,澳洲移民部网站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放置雇主提名和偏远地区雇主提名两类签证的材料清单(当年的856和857,现在的186和187),那时澳洲的移民代理或移民律师尤其是华人的移民代理很少有人做这两个类别的签证服务。该客户是澳际墨尔本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人员L先生推荐给敖娜女士的,当时L先生自己也是留学生身份。到澳洲留学之前L先生是澳际北京总部的咨询师。L先生的留学当然是自己办理的,他预计2010年底毕业,但他所学专业2010年7月起就不再能拿到独立技术移民职业类别的职业评估,而且州担保也无法操作。L先生推荐李先生给敖娜律师时,敖女士就建议L先生着手找雇主做雇主提名,L先生几次提及XX留学网的H先生说的,移民部网站上没有相应的签证申请材料清单,这两个类别的签证无法去做。

这就是这个行业的现状,只要能看懂英文,找到移民部网站上的材料清单就可以做移民呢?!要知道材料清单本身远远不是法律,如果仅仅按照移民部网站上的材料清单去做签证服务,尤其是移民申请,法律风险根本无法控制。按材料清单为依据做签证服务的所谓专业人士和普通人无异,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把这个行业变成阿猫阿狗什么人都能可以参与的行业,使得一个本应该是纯粹提供海外移民法法律服务的行业完全变味。

L先生推荐客户李先生给敖律师时,应该是出于拿自己的学生做个试验的初衷。当然L先生也是自己和这个行业的试验品,也是H先生的试验品,被耽误了若干年。做签证服务拿人做试验试人头,而不是依靠法律,这几乎所有中介的“优良传统”。想想也是,中国人多,中国人本来就不显年纪,而且大家好像都还不差那点钱,多耽误若干年再定居也无妨,多些海归还正好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雇主提名和偏远地区雇主提名签证2011年前大家都不去碰,现在谁都在做, 但通过率远远不到50%,投资移民也是类似的现状,境外的技术移民也是如此。

以法律为支撑才能保证签证的成功率。本案例客户的定居申请必须做品行解释,这样的服务,移民部网站上不可能有专门的材料清单。小到学生签证的申请大到各类移民定居的申请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澳洲移民法复杂,尤其现阶段签证官越来越多运用discretion的权力,要确保签证获得批准,找到真正的移民法专业人士亲自提供签证服务,是唯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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