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惠儿童餐而备受家庭喜欢的意大利连锁餐厅East Side Mario’s今天因为一个新闻而上了头条。
加拿大安省Timmins市, East Side Mario’s的一位女服务员称,她的女性经理对她提出了性别歧视的不公平要求:经理“竟然”要求她穿好内衣来上班!
事情是这样的。这名22岁的女服务员名叫罗塞莉(Geneviève Loiselle,音译)。9月2号上班前,她的女性经理把她拉到一边,盯着她的胸部说:“我很清楚地能看到你没有穿内衣,而且还能看到你的乳头上还穿了环。你需要穿个内衣再来上班,内衣应该是你工作制服的一部分。”
这让罗塞莉感到,自己遭到了性别歧视。
她说,自己胸部比较小,感觉不穿内衣会更舒服。而是否选择穿内衣,是每个女人都有的权利。“有的男人胸都比我大。你永远也不会要求一个男人穿内衣,那为什么要去要求一个女性?”
当她这样怼回经理的时候,经理告诉她:“人们看女人身体的方式和看男人不一样。”
经理称,已经有2个顾客和1个同事对此进行过投诉,他们认为East Side Mario’s是一个家庭餐厅,罗塞莉不穿内衣来上班是不对的。
但是罗塞莉表示很冤枉:“我没有四处卖弄我的乳房,我穿了餐馆提供的黑色T恤,而不是透视T恤,这件T恤的领子高度也在脖子处(而不是低胸),足以遮挡我的身体。”
经理对她说,穿内衣来上班是着装要求。但是当罗塞莉要求白纸黑字地看到这项要求的时候,着装要求里面并没有这一项。
第二天,经理矢口否认自己曾经要求员工穿上内衣再来上班,而只是强调她想要知道,员工为什么不穿内衣。
罗塞莉感到被歧视了,于是联系了餐厅总部投诉店经理。
店经理也告诉罗塞莉,区域经理和餐厅总部将会来处理这件事。
最近,该餐厅正在装修,暂时关闭直到9月19号。而罗塞莉感到了不安,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工作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坚称自己不穿内衣这事儿没毛病。她说,虽然她还在上学,需要做这份兼职工作挣钱,但如果总部还是要求她穿内衣,那就侵犯了她的价值观,她将会辞职。
那么问题来了,在加拿大的工作场合,雇主是否可以要求女性员工穿内衣呢?
判例法倾向于,雇主不能强制要求特定性别的员工的着装,除非雇主有非歧视性的原因要求员工这样做。
2005年,卑诗省曾判定,一个酒吧因为要求女性员工穿比基尼上衣而违反人权法。
但是,要求女员工穿内衣是否属于歧视呢?在渥太华经营律所的Rowe表示:“这就要看这份工作到底是什么,为什么雇主这样要求了。”
小编:如果雇主要求员工不穿内衣,那一定属于性别歧视,违反人权的要求。穿或者不穿内衣,都是员工的个人选择与权利。但可能这位姑娘找错了雇主。在一个经常有小孩光顾的家庭餐厅里,一个成年服务员不穿内衣,还能让人看出乳头上打了孔,影响确实不太好。建议这姑娘去只有成年人出没的地方工作,这样雇主就不能以“影响小孩子”为理由对她进行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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