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援助律师称嫌犯律师要求解除代理,主要焦点在于不清楚嫌犯是否有经济上的能力支付所有的律师费用。由于目前出现的情况,案件审理的进展一定会造成延误,目前还很难判断是否会影响到法官排定的将在2018年2月27日开始的审判程序。
9月1日,章莹颖绑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的三位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动议,要求解除代理。
根据有关消息,嫌犯律师团向法庭递交的动议一共包括六个段落:
第一,2017年6月20日,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第一次和嫌犯见面提供咨询,并告诉嫌犯代理他绑架案的律师费用。
第二,2017年6月30日,美国警方逮捕了嫌犯,并以绑架罪名起诉。之后, 律师和嫌犯再次见面,同意就绑架罪为他提供辩护, 同时律师也清楚地表明,如果有更多更严重的指控,律师费用将会相应增加。
第三,2017年8月28日,联邦检察官在法庭表明政府会在今后的30至45天内提出追加起诉。 辩方律师有理由认为追加的起诉意味着寻求死刑。
第四,在过去两个月当中,嫌犯和他的家庭没有能够筹集足够资金为可能的新指控提供律师费。因此嫌犯和律师达成共识,嫌犯应该由被法庭指定的律师所代理。
第五,根据目前大量的证据和2018年2月审判之前所需要做的工作,任何对新代理律师的指定的延误都会对嫌犯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新的律师应该现在被指定。
第六,嫌犯的现律师团如果被法庭批准不再代理嫌犯,还将愿意在适当的情况下继续提供免费咨询。法庭已经安排在2017年9月8日开庭来决定是否同意嫌犯律师要求解除代理的动议。
章莹颖案援助律师称,嫌犯律师要求解除代理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他表示,过去一直有的一个疑问是嫌犯或者他的家庭是否有足够的律师费来雇佣这几位律师为他的绑架罪以及可能被追加起诉的罪名作出全面的辩护,主要焦点在于不清楚嫌犯是否有经济上的能力支付所有的律师费用。
嫌犯律师的动议表明,律师费是律师要求撤出的唯一原因。这几位律师在明确知道不能够收到他们认为应得的律师费用的情况下和嫌犯达成协议要求解除代理,本是可以想到的一种情况。
第二,律师认为,法官会同意目前这三位律师撤出,终止代理。根据该动议中第四段所讲的情况,嫌犯会寻求政府指定的律师代理他的辩护。这也是美国刑事诉讼法程序当中的一个重大特点,即嫌犯在没有能力自己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法庭会为嫌犯指定律师,嫌犯自己不需承担律师费。
由于目前出现的情况,案件审理的进展一定会造成延误,目前还很难判断是否会影响到法官排定的将在2018年2月27日开始的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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