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超级生活(superlife.ca)
作者:加国君
安省一位品学兼优的华裔女学霸去年酒后惨被男友强奸,并且造成大量出血。学校花了3个月时间调查后,结果只是轻判男生罚写一篇2000字文章及停学数月,令到受害者的心灵和自尊再次受到伤害,如在伤口上撒盐。震惊失望之余,这位华裔女生选择报警,并将校方告上人权法院。
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23岁的珊沁(Shan Qin,译音,姓隐去)就读安省理工大学(University of Ontari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UOIT),不但是学生会主席,并且已经收到一间温莎市法律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一切都非常好。
除此,珊沁还是大学划艇队的成员,正是在划艇校队里,珊沁第一次遇上她男友。
图:珊沁和男友第一次相识于校队
珊沁本来认为这是一名“好男友”,可以付托终生。
图:珊沁和男友合照
不过,一切因为那一晚而改变。
酒后被男友强奸
事情发生在2016年8月14日,珊沁的男朋友陪同她一起去温莎大学进行训练。
第一个晚上回到酒店,珊沁说她喝两杯酒,感觉头晕。
珊沁称,她在晚上某个时候醒来,发现她男朋友压在她身上.....
但不知何故,她不能保持清醒,珊沁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几乎没有什么记忆。
她的记忆只是清晰记得第二天早晨发生的事情。
珊沁说:“我那天醒来觉得真的很酸痛,我揭开被子看看,发现下面全被血覆盖。”
珊沁于是到安省奥沙华市的一间医院检查,医务人员在超声波(B超)检查后发现珊沁的阴道撕裂。 而药房记录显示,珊沁已经开了各种药物来阻止下体不停流血。
珊沁说:“我很震惊,很困惑,我没有意识到这种事情会发生,特别是亲密的伴侣。”
男友承认事前没经同意
在接下来的一周,男朋友一再否认做了错误行为,不过最后他还是承认做错了。
图:珊沁与男友的短信记录
“男友”还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道歉,并且承认事前没有得到珊沁的同意。
根据加拿大法例,任何没经同意的性接触都属于性侵。
性侵按程度分三个级别:
一级性侵:受害者涉及轻微人体伤害或没有受伤。
二级性侵:指携带武器、威胁以及造成人体伤害。
三级性侵:导致人体伤害,致残,毁容或危及受害人的生命。
校方冷待事件
珊沁说,她当时决定不去警局落案,而是向大学UOIT提出投诉,认为校方会根据性侵校规进行调查。
图:位于多伦多东面奥沙华是的安省理工大学
但一个月后,学校通知她,调查将根据学生行为守则,而不是针对性侵这个方面。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珊沁收到了学校的两次来电。珊沁称,校方不断询问她是否真的没有同意,尽管第一次与学校安保会面时,已经记录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此后,校方再没有与她联络。
珊沁说:“整件事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与我没关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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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酒三杯
花了三个月调查。学校最终裁定她的“男友”违反学生行为守则,因为他未经同意就从事性行为。
校方对男生处罚如下:
1、写一篇2000字的论文,关于如何尊重的话题,清楚地表达性行为“同意“的含义 ;
2、暂停大学课程,直到2017年底;
3、暂停参加所有大学运动队,直到2017年底。
看到这个处罚,珊沁彻底震惊了。对于第三个处罚,校方还是让他完成4天的划船比赛后,才开除出校队。
珊沁称,这只是非常轻微的处罚,罚酒三杯。。。
“男友”还上诉
对于如此轻微的处罚,“男友”还因为不让他上课,表示接受不了,还提出上诉。
结果,上诉过程又花了三个月时间,珊沁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记录,包括从药店,医院以及朋友参考角度。
珊沁还被要求在聆讯前完成问卷调查,其中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1、那天晚上喝了什么酒?
2、你多久喝一次酒?
3、你对“男朋友”没有陪你去医院有什么感受?
上诉完毕,学校坚持原判,不过,在半年的调查过程,珊沁遭受了另外一种创伤,这次受伤不是肉体, 而是心灵和自尊。
人权投诉
2017年5月,珊沁将校方告上人权法院,认为学校“性侵投诉调查的政策与做法”,令到珊沁“情感、心灵受到伤害,自尊受伤”。
珊沁表示,提出申诉是因为她希望学校调查应该以幸存者为中心。
专家说,在大学校园进行性侵调查时,有很多工作要做。
温莎大学的女性和性别研究教授Charlene Senn称:“幸存者很难向前进,因为她们必须通过校园的多个程序,幸存者觉得,她们的声音没有真正被聆听,这是一件非常难过的事情。”
美国2003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在大学生涯中,大约有8%-35%的女大学生受到性侵,但是尽管比例很高,但大多数人不愿意向警方报案。
包括Senn在内的专家说,这个数字在加拿大接近30%。当如果涉及到性侵的法律定义时,这个数字会高得多。 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清楚知道谁是性侵者。
珊沁最初没有去警方落案,但在2017年3月,珊沁决定在温莎市警局正式报案。
警方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暂时没有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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