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中国官方刚刚改口:对出国定居人员暂不注销户口!但入籍者通知又来了!

2018年03月26日 天天网Dailynet



这几日,刷爆了朋友圈的华侨注销户口的新闻,可谓是让所有加拿大华人都感到有点担心,甚至“人心惶惶”...

然而...


就在几小时前,

大家还在睡梦中时,

上海官方突!然!改!口!


中国时间凌晨00:18分,中国官方微博之一的上海公安局公布了一项细节化的《政策解读》——

全文如下:

3月13日市公安局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段时间来,大家对《规定》十分关注,参与度很高,比如,有的对《规定》如何有效实施提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有的对《规定》中一些条文如何理解表达了疑问。这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大家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通过梳理,大家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房屋交易后上家户口拒不迁出,权利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派出所对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个人户口卡有何用途等。大家还关注《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的人有疑问,对出国定居的人员,派出所会强制注销其户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出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自2005年以来的《规定》皆有表述)。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总结来看,这个文章说明了两件事情:


1、对于出国定居者的概念尚不够明确具体;


2、现阶段上海市不会取消任何一个出国定居者的户口!



划重点,这和前几日公布的消息有些相悖。


要知道,前几日,在上海公安局上的说法是这样的:



第46条明确规定着,出国定居者也算在内。更细致一点说就是,拿到PR身份,两年内居住国外超过18个月的中国公民的上海户口。


当时的主要内容可以总结为:


  • 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 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在发布后不到20天内,一切就发生了改变,真是让大家有点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一消息在当时直接引起了海外华人的轩然大波,因为一些账号的过分解读,这个取消户口的范围被划成了全体华人,后来经过多方辟谣,证明这只是上海市推出的一项政策,用意是控制上海的常住人口。


国侨办也给出了很多关于海外华侨的定义:



但是已经引起了海外华人的不满,在全世界都在争抢人才的时刻,中国为什么会把自家的公民推走?


很多报道也表示,就算目前只是上海一个城市的政策,但未尝不是试点运行,如果成熟了也可能会推向全国,那么说来,中国籍的海外华侨将会被注销户口,注销身份证,成了在国内没有根的浮萍。



在广大海外群众的质疑声中,终于,上海市官方改口了!


而这才热议16天的政策,

就在这么短时间内,

整个大反转!


但其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声明中说的,现阶段上海市不会注销任何定居海外中国公民的户口,直到正确定义出国定居者概念之后...


是不是说,当出国定居者这个概念被详细划分后,这个政策依然会再次施行呢?


这还只是一个未知数...


对此,各路网友也是唏嘘一片!



对此,非上海的中国人也放心许多,上海市公安局一句话点亮了大家:


“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


因此,只要上海处不开始实施,那么别的省份将不用担心!


听到这个消息, 拿绿卡的海外华人和留学生们刚刚松了一口气。


转眼之间和户口有关的另一个消息再次传来


最近已有入了外籍的上海居民接到通知书,限3天之内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否则户口将会被强制注销。

  据明报报道,网上有人贴出一张上海公安局江宁路派出所张贴的两张"通知书",两张通知书内容相同,通知书的接收者一位是已入籍加拿大的原上海居民,另一位是已移民澳洲的上海居民。

  不过,对这个消息,华人们大多并没有感到意外,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没想到会有"限三天之内销户"这样的高效。其实大家都知道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不过,总是有人为了图方便或者其它原因,在加入外籍后没有注销自己的中国护照或户口。

 前一段时间,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官网上还专门针对这一情况发布了紧急提醒,直指部分已加入外籍并且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中国驻英使领馆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中国大使馆还强调,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涉嫌进行骗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进行了处理。 

  除了护照之外,入外籍后也需要注销中国户籍,否则同样可能会被禁止出境,只有在返回原居住地注销了中国户籍之后方可出境。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类似上海方面的强制注销。

看来,中国这次是动真格了,要严打这种“双重国籍”的行为了,某些人可不要再心存侥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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