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因被强制遣返而自杀,父母要求加拿大赔偿!

2018年03月13日 天天网Dailynet



内容自微信公众号“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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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邓世民(Shiming Deng,音译)在收到加拿大政府的驱逐令之后几小时内自杀,他的父母至今没有放弃申诉之路。


邓世民的父亲邓前辉(Qianhui Deng)是中国科学院地震研究所已经退休的一名研究科学家,母亲李雪梅(Xuemei Li)是一名退休的小学老师。


他们控告加拿大政府在处理儿子的出境问题中“鲁莽、粗暴”,忽略了儿子的心理状况而导致他自杀。



据律师上交法庭的文件,1999年8月邓世民以外国留学生的身分来到加拿大温哥华读书。


他是家中独子,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当年取得了托福637分的高分。


两年之后,他申请了避难签证,2002年9月获得批准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毕业后他曾在温哥华社区学院等大专校院当老师,生活十分平静。


然而2004年3月16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时邓世民和妻子发生了争吵,处在冷战分居期。


当天他心情烦闷,去了温哥华当地的一家酒吧喝酒。



然而不知什么缘故他和一位白人顾客发生了争执,白人对他大声嘲笑并说了侮辱性的话语。


在两人拉扯中,邓世民拿起水果刀自卫,把白人的衣服划破了。酒吧老板报了警,警察随即逮捕了邓世民。



邓世民被逮捕后精神极度紧张和恐惧,情绪激动。


警方以"情绪混乱"为由把邓世民送到了精神病院做检查。


由于害怕会被一辈子关在精神病院,他签下了一份认罪协议,承认自己的"武器攻击罪"。


然而他的妥协没有换来平安。出狱后他回国探亲,之后再来加拿大时,护照被加拿大移民部直接扣留了。



在温哥华机场,一名移民局官员警告邓世民:"你有犯罪记录、并且庇护申请具有欺骗性。政府已进入审理程序。"


2005年11月4日,邓世民首次接受了聆讯,没有请律师。


政府部门表示当时移民与难民局官员已经清楚地和邓世民解释了整个程序﹐以及他有上诉的权利。



2005年11月22日﹐邓世民第二次出席聆讯会,仍然没有聘请律师。


按照政府的说法,邓世民此时提出了"自愿放弃永久居民身分﹐并返回中国。"


然而就在聆讯会结束几个小时之内,邓世民在家中吃安眠药物自杀身亡。



在他的枕头底下,就放着移民文件和被驱逐出境的递解令。


邓世民死后,痛失独子的邓前辉和李雪梅夫妇感觉"陷入了地狱"。


他们申请了旅游签证来到加拿大,希望给儿子讨个说法。


邓前辉表示,儿子的死有很多原因,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就是加拿大政府的无理逼迫。



他说加拿大移民部是以“永久居民或外籍人士犯有严重罪行,将不被允许入境”的理由拘押了儿子,但是儿子根本没有犯"严重罪行"。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36(1)(a)中,对“严重罪行”的定义,和2004年8月法庭宣判邓世民接受“有条件的三年感化教育”完全不同。


然而移民部在11月22日就对邓世民签发了驱逐令,勒令他回中国不准踏入加拿大境内。


邓世民已经在温哥华生活多年,拥有永久居留权,难以接受被遣返的打击。


在邓世民自杀时,驱逐令就压在他的枕头下。 



邓前辉和李雪梅夫妇认为儿子生前的遭遇很多不公平之处,也有政府部门的"疏忽"。


他们希望讨回公道,期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他们的代理律师提出了几百万加元的民事诉讼,要求政府赔偿。


另外要求法庭下令给他们颁发长期的入境签证,这样可以每年去儿子坟墓祭奠。还要求政府追加儿子为加拿大名誉公民。



联邦政府否认他们的指控,声明不用对邓世民的死亡负责。


邓前辉夫妇指出,儿子自杀是移民及难民局法庭与加国边境服务部门的疏忽,以及有关法律程序引致的压力造成。


而加国移民局表示在受理与驱逐出境过程中﹐已经清楚地向邓世民解释﹐是他自己选择不聘请律师出庭应讯。


政府还曾要求联邦法庭撤销邓世民父母的申诉﹐原因是他俩不能说明儿子被遣返与自杀之间的关系。


政府还指出邓世民没有利用当时的司法审查补救措施,若及时使用可能会撤回遣返令,不用离开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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