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多人的朋友圈都有类似的新闻:
让许多想拿绿卡或者已拿绿卡的人士背后一凉,引起恐慌的正是这条内容:
由于昨天众多媒体的报道和转载,在华人群体中引发不小的争议。21日晚上23:30上海警民直通车给出了官方解读: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就群众关心的5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作出解读。
问:这条规定是新的吗?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问: 根据第四十六条,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定居、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如需他人代办,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问: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
答: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问: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文中很明确地表示,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和出国定居人士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1.“出国定居”如何解读
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拿了“绿卡”就算定居海外么?中国和澳洲“两边居住”这算是“定居海外者”么?
这一点上海官方没有给出说明,但是侨务办公室的相关解释,“定居海外者”就是“华侨”。
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在海外出国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无论住满多少年都不算是“在外定居者”。而对于持有PR并且长期住在澳洲不回国的人士来说有一定影响——因为澳洲的“永久居民”,都有一个五年的有效期,每五年要在澳洲境内住满两年才能续签。
因此,根据相关的规定,等于说来自上海的澳洲永久居民们“过去五年内必须住满30个月否则视为定居海外”。
2.出国定居和上海户口只能二选一?
并非完全需要二选一,因为根据官方发布的相关解读,回国定居就可以恢复户口。而且实际上,上海的户口规定在定居销户问题上本质上没有任何改变。
2010年《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修正本)
第十二条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之前规定也是如此,即是说这条规定现在改为,对于那些未申报的,现在官方有权注销其户口,以解决户口老赖的问题,比如卖房不迁户。
而上海这次的户口规定,可能是与上海控制常住人口总量有关。也就是说并不是完全针对出国定居者。结果这一单个地区的政策调整,却演变成“PR就要被注销户口”的大规模恐慌。
3. 上海试点全国推广?
最后提醒大家的一点是,文中所言的注销户口的问题,只是基于《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因此其他省份的朋友暂时不用担心。当然也有人提到“可能会全国效仿”,但从目前的消息来看并没有试点和全国推广一说。
推荐阅读
阿德莱德生活
户外运动 | 摘水果果园 | Sunday Market |
南澳大利亚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