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雅思培训班上,那个冬天特别冷,她围一条红色的围巾,藏青色毛绒大衣,墨绿色针织衫,可能因为瘦的缘故,穿了那么多衣服也没有臃肿的味道。进门的时候她正低头看着手机,脸颊被冻得有些微红,配上淡淡的口红和那时很流行的空气刘海,满满的可爱味道,当然,也没有注意到我的目光。我记得那时候我正在做一篇与关于爱和多巴胺的阅读,那一篇我足足做了20分钟,而且,选择全错。
第一次说的话很没有营养,那时候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搭讪,课间居然傻乎乎地跑去问她为什么去美国却想考雅思。
她自嘲地跟我说,因为雅思词汇相对简单些,她一个文科生实在应付不来那么多宇宙天体和生物群落的生僻词汇。这里我要负责任地说,我当时真的不是在随声附和,这一点也完全是我的心声!
于是接下来半个小时我们眉飞色舞地交流对雅思的各种认识,然后又因为雅思的作文一起唉声叹气了一会。但是,可能因为聊得太投机或是吐槽得太忘我,我竟然连微信都忘!记!要!了!之后一整节课我都处于梦游状态,脑海中只有一个深深的疑惑,我怎么会蠢到这种地步的。
我们的第一次雅思成绩都不太理想,6.5,离她想去的UCLA和我的威廉玛丽学院都还有差距。那一段时间我们的联系开始变得频繁紧密,我们把单词表抄成两份一页页密密麻麻的纸,约定每天一早检查昨天背单词的情况,错得多的人午饭请客。
她的词汇基础比我稍差一些,每天一页的量对她的压力比我更大。为了鼓励她,那段时间请客的人总是我。其实她也知道我在让着她,请客几天后,她傲娇地对我说:“看你每次都输这么可怜,以后我给你带早餐好了。”之后,这样心照不宣的补偿成为了每一天的开始。
写作是我的弱项,在雅思写作上想要得到高分只能多写多改多练。那时候每篇文章完成后我们会相互读一遍,交换一下彼此的看法。她在作文上有着我难以企及的语言感觉,所以每次相互评价基本都像是对我的批斗作文课程,她从开头结尾,内容结构,到连接词和具体词汇使用细节给我不断的调整和建议,虽然方式略显粗暴和伤自尊了一些,但结果上是我作文水平的突飞猛进。
阅读和听力都是无穷无尽的刷题,当初选择雅思就是为了避开听力阅读上生僻到包罗万象的词汇。虽然雅思的听力阅读在场景和词汇上都要亲切得多,但要提高正确率,唯一的方法也只有不断地练习。与独自奋斗最大的差别是,有了对方的陪伴,每次注意力不集中错得太多之后将被毫不留情地嘲笑,而每次状态爆表时就能毫不留情地嘲笑对方,所以每一次做题都变得动力十足。
那一段本来对大多数留学生而言被书山题海压得气喘吁吁的时光,对我们而言似乎一眨眼就过去了。知道我们双双7分是在一个夏天的下午,她穿着一身蓝白色的碎花连衣裙,夏天的她清新得像精灵。我第一次拥抱了她,之前一段时间每天的陪伴让表白来得无比自然。
之后的故事开始变得一帆风顺,但对她的深入了解让我大跌眼镜,外表甜美可爱的她是个腐到骨子里的腐女,夏洛克第四季第一集Mary死了她拍手叫好,“终于不用看到这个女人打扰卷福和华生秀恩爱了呢”,她如是说。
“说不定下一集Mary就复活了呢?”
“他敢!要是Mary复活我就给魔法特寄刀片!”
以前听一些学长学姐们抱怨,出国后其实和留在国内也没什么区别,大部分留学生最遗憾的事情,是既没好好谈恋爱,也没好好学习。出国前幻想留学生活的曼妙,雅思GRE申校拼到吐血肾亏,出国后的每个情人节吃遍海内外狗粮,在期末的图书馆边感叹再不学习这门课要怎么过边刷着朋友圈。数年光阴飞逝后回国,留学后与国内生活朋友同学都隔着一层看不见的陌生,格格不入又有些无所适从。
听过这样的描述,在选择留学这条道路时难免还是有些忐忑。但从在雅思培训班遇到她开始,我似乎就不再需要为那样的事情所担心了,因为我的剧情已经完全以另一个方式展开。
留学这个决定,在它真正实现之前,就已经馈赠了我一份我能想象的最好的恋爱。虽然我不知道将来我会不会成为在图书馆纠结于学习和手机的学渣,但至少“好好恋爱”这四个字,我在出国前就已经有了一个足够美丽的开始,而我将来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
或许好好学习和好好恋爱可能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遇到她,我可能连第一关雅思都会过得无比艰难,后面的故事画风很可能也是纠结痛苦那一款的。或许好好学习好好恋爱与否,跟是否留学其实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而更取决于不同的人和态度,取决于是否在合适的时机遇到了合适的人,在合适的人面前找到了充分的理由为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