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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在贝尔斯登公司倒闭后的整整第10年后,参议院以67:31票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修订《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议案,这份旨在放宽银行监管规定的修正案被提交到众议院进行表决。颇具戏剧性对比的是,被视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全美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多德-弗兰克法案》在金融危机十周年后被计划修订,这到底是时代进步的标志?还是倒退的开始?一旦获得修订,将对民众,特别是亚裔在内的少数族裔形成何种潜在影响?
让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这个相当复杂的法案。
什么是《多德-弗兰克法案》?
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首度公布《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在经过数轮辩论修订后,2010年6月25日,参众两院就最终版本达成协议,同年7月21日,时任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多德-弗兰克法案》,正式成为法律。《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是《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它的诞生是在08年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旨在提高全美金融稳定性。从法案全名来看,这就是一份限制华尔街,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案。
《多德-弗兰克法案》被评为是自上世纪30年代全美大萧条以来最严厉且全面的法案,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其核心。在这个金融改革法案中,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新破产清算机制等,目的在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并加强对纳税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同时,对银行的要求也更加严苛,包括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和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银行可以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是资金规模不能高于其核心资本的3%。在08年金融危机的阴影下,奥巴马政府推出此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重塑市场对全美金融体系的信心,他曾表示:这并不是一个让华尔街受损而让普通大众得利的零和博弈(指参与博弈的双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的总和永远为“零”)。
《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三大要领:
1、“大而不能倒”——“大而不能倒”指的是当一些规模极大或在产业中具有关键性重要地位的企业濒临破产时,为了避免这席而企业倒闭后产生的连锁反应对社会构成严重伤害,政府不得不对其进行救助。雷曼兄弟破产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而《多德-弗兰克法案》旨在破解这一困局,允许分拆这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禁止使用纳税人资金就是。
2、禁止银行从事高风险投资(Volcker Rule,沃克尔规则)。《多德-弗兰克法案》对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构成了重大影响。该规则限制大型金融机构进行投机性交易,加强对金融还衍生品的监管。
3、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更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法案的起草人之一Barney Frank(对,就是Dodd-Frank里的那个“Frank”)表示,《多德-弗兰克法案》阻止了银行积累规模庞大而无法被偿还的风险贷款,避免了可能危及全美金融体系的恶果。然而,为什么在金融危机后的十周年,政府计划要对其进行修改,为银行松绑呢?为什么现任总统川普将这份法案形容成一场灾难呢?
为什么要修改《多德-弗兰克法案》?
随着总统川普签署行政命令,要求全美重审《多德-弗兰克法案》,金融监管开始面临近些年以来的最大洗牌。部分政府官员以及华尔街游说人员认为这项法案实在管的太宽了,严苛繁复的监管规则影响了银行的盈利能力。
川普称,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已经过去了,这个法案已经过时,严重阻碍了美国民众从银行贷款。川普要做的,就是放松金融监管体制。
川普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主要修改内容是上调联储压力测试的资产门槛至2500亿元,而此前的门槛是500亿元。门槛上调后,只会有12家大型银行会接受联储压力测试,更多中小型银行获得松绑。此外,资产规模不足100亿的银行被豁免于沃尔克规则,即放宽了小规模银行的投机性交易限制,潜在增加了小银行因自营交易而承担的风险。整体来说,川普加大了对大小银行的要求区别,对最大规模的银行的监管依旧严苛,但适当放宽了中小银行的从业要求。而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在于防止过度监管,刺激信贷并帮助经济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在参议院针对《多德-弗兰克法案》修订的投票中,不仅共和党人全部投票赞成,还有16名温和民主党人投了赞成票,两党合作的情况并不常见。此外,不乏联储高官对此表示支持。达拉斯联储主席Robert Kaplan称,应优先放松对中小银行的监管,但要保留对大型银行的监管,包括资本金要求和压力测试。
刺激贷款并帮助小银行更好抵抗大型银行,是修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初衷之一。但是市场不乏反对声音,认为这会导致再次金融危机的风险。
但仍有反对修改的观点。他们认为,《多德-弗兰克法案》是否有效,需要新一轮危机爆发才能检验的出。不能出了事才想补救措施,即便法案尚未体现其具有的价值。但也有人为,该法案没什么用处,一来其并未抓住08年金融危机出现的本质,二来监管无法实现预期效果。
对民众的影响
尽管如果《多德-弗兰克法案》最终获得修订并不会立刻影响到消费者,但从长远来看,对民众的影响将可能是深远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出现的意义在于防止未来银行倒闭和潜在的救助,而如果缺少部分监管,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银行可能出现破产,届时政府将可以再次使用纳税人的资金来救助这些银行。2008年金融危机就是一个例子。
总的来说,修改《多德—弗兰克法案》将有望令消费者和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消除“过度”监管。但,这真的会百利无害吗?从悲观角度,将可能对民众构成至少五方面负面影响。
一
可能不利于房屋所有者
新议案扩大了豁免范围,允许抵押贷款银行避免在一些高成本的抵押贷款中托管房产税税和保险,而这些托管要求会确保购房者有能力负担他们的贷款和额外费用,如果这些要求消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因为一旦考虑房产税和保险,潜在购房者可能不会明确清楚他们会面临的价格是多少,一旦没有托管,人们可能会发现资金不足以支付房产税或保险。而在极端情况下,房主可能会失去房子或者不得不面对强制保险,后者通常会价格昂贵。
二
可能更不利于移动式房屋的房主
新议案可能不利于居住在移动式房屋(manufactured homes)的低收入民众。因为原本《多德-弗兰克法案》禁止移动式房屋的公司将借款人转到公司偏好的贷款方,而修改议案删除了这个要求。也就是说,住移动式房屋的低收入民众会更容易获得更昂贵的贷款。
三
种族歧视或升级
《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银行收集有关他们所批准的借款人的详细信息,比如年龄、信用分数、种族或族裔,目的是监测可能出现的种族歧视等现象。而在《多德-弗兰克法案》颁布之前,专家表示有证据表明,在类似信用评分的基础上,非白人借款者面临成本更高的抵押贷款等不公平现象。而根据新议案,约85%的银行和信用社不再需要扩大信息收集,因此可能加大存在种族歧视的可能性。
四
位于乡村地区的房价或失真
新法案另一规定或潜在损害住在农村的房主利益,因为贷款低于40万元的房屋不需要进行房屋估价,后者是贷款过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防止房主借的钱比房子实际价值高。如果房屋估价低于购买价,银行通常会拒绝向买房者提供更多的钱。所以,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规定贷款前如何确定房屋价值时,位于乡村的房子可能估价失真。
五
或削弱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
《多德—弗兰克法案》设立了CFPB,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银行风险操作的危害。若修改该法案,则有可能削减CFPB的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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