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中国,户口是一个很重要的身份认定,只要一出生,就会马上注册户口,表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了身份,一系列的人生大事也都需要出示“户口本”,而户口一注册就不会轻易的注销,除非有特殊情况。
可近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发布信息称,上海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
其中最让海外华人关注的是第四十六条里写到: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上海人,恰好在澳洲定居或者已经加入了澳洲国籍,你就需要注销自己的国内户口。
一个月内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可就别怪公安蜀黍不客气了!强制帮你注销!
那么问题来了,入籍很好理解,可啥叫澳洲定居?PR们心里一阵忐忑,还看啥呢!其实说的就是你们啊!
“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相比之下,在2015年相关规定第十二条细则还有: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
从不注销户口到如今的强制注销!
而且仅给你一个月时间!
不少网友表示让人非常难以接受,这……是要从“家谱”中踢人啊这是!
而且今年三月,国侨办主任才在两会上对海外华人示好,称“娘家人还是娘家人”,还想到刚过几天,娘家就要把孩儿们扫地出门了?
此前中国公安部还宣布过“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吸引更多海外华人到中国投资或居住。
一边宣称欢迎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发展,另一边却又设置了这样的新规定,这政府户口管理政策的方向性着实让人很迷茫啊!
不管你怎么想,此政策都将严格实施,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旗下微信平台“上海发布”发布公告,称上海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
虽然,只是上海公安发布了这一规定,但是很多华人都担心这一规定是为了在全国范围推广进行的试水。
不过,留学的小伙伴不用担心,如果你只是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是不会受这条新规影响的。
新规第三十条里就特别强调了,因为工作或学习原因出国的,可以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出售、拆迁等原因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经其单位同意,其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以迁入单位集体户内。无单位集体户或者无法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可以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国(境)外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本市居住且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被注销户口会发生什么?
户口对中国人来说,是个很金贵的东西,离了它,常常寸步难行,从生活到置购房产到医疗保险,涉及到了方方面面。
跟已经加入外籍的侨胞不同,如果只是持有外国PR绿卡的华侨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仍然是中国公民,但如果没有了国内的户口,华侨们在回国时将会遭遇很多生活上的麻烦。
比如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时候,户口本就很重要了!
另外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按规定身份证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收回。
更麻烦的是,等你的中国护照到期需要更新时,你得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才能更新你的护照!!!
这不是死循环么?!
尽管有条文说护照等同于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但实际上国内很多地方办事只认身份证,或者只认户口本,结婚,离婚,孩子上学,申请手机号码、开银行账户、买火车票、甚至入住酒店都成问题 ……
没有了户口,也就相当于你的名字将被从你家户口本上被抹去,如果你需要回国办理与家庭有关的事务,比如家庭财产转移、继承父母遗产等等,还必须通过证明文件证明你跟被继承人的关系,总之你只有护照是不行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虽然一本中国护照不一定能带你去很多地方,但它一定能带你回家!
所以此次下狠手,让许多入籍澳洲的小伙伴们都三思了,不过为啥国家突然这么强硬?
其实早在上个月,中国驻英大使馆就发过这样一则通告:
发现部分已加入外籍并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中国驻英使领馆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看到木有...
拒签或拒绝入境!
真的是让你有家都回不了啊!
2017年,由于外籍人士在中国的犯罪率持续上升,国家推出了一系列对外籍人士的人口管理政策。
其中一项政策就是要收集外籍人士的指纹、虹膜、面相等人体特有的生物识别信息,并上传海关,每一次入境,海关都会进行严格审查。
而目前,中国各大海关已经全面实行这一政策,所有年龄介于14岁至70岁的外籍人士都在审查范围之内,也包括入了外国籍的华人。
这项规定也被认为是"严打双重国籍"的风向标。
如果入境者的身份信息和中国公安部门留存的居民信息重合了,就说明此人还没有注销国内户口,属于非法持有中国护照。
一经查出,工作人员将对其证件进行注销并宣布作废!
据报道,过去两年间,中国公安部已在全国范围内注销了双重国籍的无效户口106万个,人数还在继续增长。
其实早在2007年以前,连出国留学人员都必须强制注销户口,但后来政策松动,不再强制注销户口,可如今又变成拿了绿卡就得强制注销户口.....
不过经过这一次斩钉截铁的宣告后,外籍华人们大概都心里有数了,拥有双重国籍带来的便利,大概短期内都无法实现了,而且就目前来说,想“做回中国人”,还真没那么容易…
下方是上海公安局给出的新政摘要:
Q:为什么要修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A:《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自2000年制定以来,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0年、2015年做了四次修改。《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提升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常住户口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内容相对滞后,无法提供系统的、可操作的制度支撑。
Q:常住户口的登记原则是什么?
A: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应当按照“先家庭户口,后单位集体户口或者部队集体户口,再社区公共户口”的顺序登记常住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Q:婴儿如何办理出生登记?
A:婴儿出生登记按照随生父或者生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向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同时,对于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供纳入本市司法行政部门目录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Q:哪些情况需要注销户口?
A:四种情况需要注销户口:一是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二是应征入伍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三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四是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同时,对于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公安派出所告知后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经可以依职权注销其户口。
Q:注销户口的原本市学生集体户人员恢复户口后不符合本市落户条件的怎么办?
A:注销户口的原本市学生集体户人员恢复户口后,对于不符合落户本市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直接将其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Q:非亲属间户口可以迁移吗?
A: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父母关系,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地的,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Q:房屋买卖后,上家户口不肯迁出怎么办?
A: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买卖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
Q: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如何证明本人的户籍信息?
A:公安派出所对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凭个人户口卡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Q: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开具户籍证明?
A:难以用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证明的下列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开具户籍证明:一是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主要包括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五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 二是注销户口证明。主要包括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户口事项; 三是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的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Q:在拥军优属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A:驻沪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系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经市公安局审批落户本市的,经部队同意,可以在符合国家规划的驻沪部队公寓房、经济适用房,申请设立家庭户,并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可以迁入该户。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如果有华人朋友是上海籍贯的,记得提醒TA立即和原籍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咨询一下如何进行户口撤销~
最后,负责任的小编为了进一步证实,拖个人关系问到了一位国内相关部分做公务员的老铁,没户口究竟意味着啥?
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
(素材来源: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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