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有关部门日前正式提交相关法案,禁止房东从租客身上收取中介费,希望借此降低租户的搬迁负担。
条例草案提出任何人,包括物业经理,均不得要求租户支付任何与该租赁合约相关的中介费或任何其他费用。
住房与城建部长Phil Twyford指出,“将近一半的Kiwi现在住在出租的房屋,这一项法案每年可以把4700万新西兰元收入Kiwi家庭的口袋。”
惠灵顿奥塔哥大学的Dr Lucy Telfar Barnard指出,中介费的目的是支付物业经理进行物业查看、租户背景调查及相关文书工作所花费的时间。不论租金高低,这些服务的成本大致相同,但目前中介费的收费通常都是一周的租金。
禁止收取中介费是改善出租物业可负担性的第一步。该法案还包括通过确保租户不会面临不同的前期成本,来鼓励租赁市场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的措施。
Twyford也表示,该部门正在积极改善租户生活,同时继续对《住房租赁法》进行更广泛的审查。
审查考虑的改变包括将租金增长限制在每年一次,提高住房安全的保障等,预计在明年初向议会提交立法。
“让租户处于更佳位置的方法是增加住房供应量,并结束正在推动租金上涨的住房短缺问题。” Twyford指出, 政府的KiwiBuild政策和城市增长改革的目的就是增加住房供应。
一旦草案在众议院经过一读,将被提交给特别委员会。 在此期间,市民会有机会就条例草案提交意见书。草案如果通过,将在获得皇家许可后的3个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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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住房倡导组织Shelter研究发现,在苏格兰禁止收费后,苏格兰业主中只有2%增加了租金。
新西兰储备银行在2013年12月曾发布一份名为《影响住宅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因素》的报告,研究指出供需是租金增长的关键因素。以奥克兰为例,住房短缺最严重的这座城市租金的涨幅在近年也比其他地区更高。
另一方面,新西兰房产投资者联合会执行官Andrew King表示,停止收取中介费或许会导致租户试图提供更高的租金来确保他们得到想要的租房。
“通过支付中介费,他们有更多的房产选择,减少不愿意或无法支付的租户的竞争。”King指出,以前愿意支付中介费的租户可能会转而提供更高的租金,以使自己领先于其他租户,因此由租户发起的租赁拍卖可能有所增加。
Dr Barnard表示,业主聘用物业经理完成出租程序是因为他们不能或不想做这些工作。因此,中介费不应该让租客支付,而是应该由接受服务的业主付费。
业主为这项服务付费可以改善物业经理之间的竞争,并提高服务的效率。
自2011年地震后,基督城的租赁市场严重地供不应求,以致物业经理有机可乘,向租户收取附加的全额租金为中介费。至今新西兰并无条列列明中介费的上限。
取消中介费的法案将阻止物业经理剥削租户的个案再次发生。
撰文Jia Wen Tan
编辑 Abby Chen
排版 Jiayu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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