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300万要同居不要结婚的情侣喜大普奔了!

2018年10月05日 英国大家谈



英国政府又干了件大事,首相特蕾莎·梅正式宣布,那些不想结婚的异性情侣多了一个选择,可以认定为“民事伴侣”关系。


而在此之前,英国的“民事伴侣”关系仅仅适用于同性恋人群。



传统婚姻制度上,配偶被称为丈夫与妻子,但民事伴侣法的法律文件则称彼此为 “公民伴侣”,男女相同。


这个决定可不得了了!将为英国300万同居情侣提供更多保障,并进一步推动国际化的婚姻平权运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哪些人将受益?受什么益?且听小海狸娓娓道来。


一直以来,“民事伴侣法”都是同性恋人群在争取婚姻权益的过程中,受制于各国制度、文化、传统妥协的产物。



对于同性婚姻问题,2004年,英国政府颁布过渡性质的“民事伴侣”关系。


2014年,同性恋可步入婚姻,同性恋情侣既可以选择成为“民事伴侣”关系的配偶,也可以正式结婚。



可是异性恋人群呢?如果想确定关系,依然只能走程式化的“法律结婚”。


异性恋人群这可就不乐意了!凭什么同性恋可有的权益,我们就不能享有?这不是歧视吗?我们虽然是情侣,也不一定就想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老夫老妻”啊!


于是,就有“先锋人士”跳出来维护权益了——


今年6月,37岁的Rebecca Steinfeld和41岁的Charles Keidan向最高法院提出异议,他们希望“民事伴侣”关系能同样普及到异性恋人群。



这对情侣于2010年相识,已生有两个小孩,但他们并未结婚,女方曾表示“那种几百年来‘把女人看成财产’的传统婚姻制度”,并不是她想要的。 


很明确,他们反对父权婚姻制度,并且认为这一“民事伴侣关系”只针对同性恋人群的规定本身就是不平等、带有歧视色彩的,与所谓的欧洲人权公约的精神背道而驰!



“我们希望以一种平等的伴侣关系养育孩子,并成为民事上的伴侣—一种更现代、更对等的方式—同时也给孩子们树立最好的榜样”


据Daily mail报道,在英国,有300多万对夫妻没有合法的婚姻,但是却生活在一起



究竟是什么原因的导致他们如此反感传统意义上的婚姻制度,如此推崇同性恋间适用的“民事关系”呢?


据Rebecca Steinfeld和Charles Keidan的律师表示,他们对婚姻有着“根深蒂固的、真正的意识形态上的反对”,除他们之外,有很多人的对传统婚姻的观点如出一辙,认为传统婚姻本身就是带有深深的父权与不平等色彩


除此之外,在西方国家,传统的婚姻必须披上宗教神圣的外衣,而“民事伴侣”之间没有宗教的约束,可以在任意时间、场合签订,这就极大吸引了向往自由、厌恶束缚的西方人,尤其是当他们处在被宗教信仰束缚的国家。


更甚的是,不走传统结婚程序可以,但是两人同居、默认为夫妇,却没有任何正式关系的情况引发的后果就是,在死亡或是分居后,他们能得到保护的权益少之又少,纠纷连连,尤其是财产方面,也不可享有配偶税收减免、配偶免税权益等“好处”。



于是,这一申诉引发社会大众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异性情侣都表示希望“民事伴侣法”能同样适用于异性人群,政府也对此投来了关注……


这对夫妇最终赢得了判决,也在今天,为“异性民事伴侣法”赢来了属于自己的曙光……



特蕾莎·梅说道:“这项法律的改变有助于保护那些想要结婚的异性夫妇的利益,他们并不一定想要结婚,但他们想要将他们的关系正规化。


“作为内政大臣,我很自豪能促进有利于婚姻平等的立法。



“现在,通过扩大民事伴侣关系的人群,我们确保所有的夫妻,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在生活中都有相同的选择。”


人权部长Penny Mordaunt说:“这是平等的重要一步,人们选择不结婚的原因有很多……通过给异性情侣这一除婚姻之外的选择,我们希望能给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我向所有为这一变化而奔走的人致敬,并将尽快引入这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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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文/方雯雯, 编辑/Freya,

文章参考 Daily Mail, Sky News,

图片来自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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