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整理自新华社、人民网
中国新闻网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正式对范冰冰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问题进行回应!这起全球华人关注的案件终于有了实锤性进展。
而在刚刚,范冰冰也第一时间发出了一封声明:
为何致歉?让我们看看调查结果,结果表明范冰冰偷税漏税属实,
将缴纳共计数额
超过8亿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以下来源于新华社公布的调查结果: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2.55亿+0.33亿+2.4亿
+2.39亿+94.6万+
0.51亿+0.65亿=
8.83亿!
这是范冰冰需要缴纳的罚款,或许大家会好奇,金额涉及如此巨大,范冰冰会不会坐牢呢?
答案是——不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
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将这些罚款缴纳,范冰冰不会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虽然范冰冰逃过一劫,但是,她的经纪人可能要遭殃!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价:
逃的税我一辈子也花不完...
崔永元举报对了,范冰冰彻底歇菜了,成了刘晓庆第二。这些不良明星为普及税法做出了杰出贡献!
别老调查一个人,看看整个娱乐圈...没准是一个万达产业
不要光查她一人,如今中国戏子当道,这些明星随便参加个什么活动都是上千万 上亿的片酬,这些明星的钱,普通老百姓一辈子都花不完,而那些努力建设国家的工人,幸幸苦苦任劳任怨工资又低,又有谁认识他们,就该管一管明星的片酬。
一个演员就可以上亿逃税??
钱赚的真容易...
不追究刑事责任??
她偷的税比今年诺贝尔奖物理奖奖金多了快一百倍。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自崔永元爆料阴阳合同之后,无数反转再反转,现在终于水落石出,现在扯出的只有一个范冰冰,之后会不会牵扯出更多涉嫌偷税漏税的明星?
觉得小编说得有道理请点ZAN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