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加国——记录鲜为人知的加拿大小镇生活。(续)

2018年09月27日 加拿大移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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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神秘的小镇


三天后,我们再次来到温哥华机场,准备飞去我们申请移民的小镇,按要求呆上一年。


我们之前已经查过,那小镇没有飞机场,就买了飞机票,打算从距离最近的小镇降落。我们从中介那里预约了一个司机,从飞机场接我们直接到小镇去。


在来加拿大前三个月,我们已经透过中介租好的房子,房子家电齐全,我们拎包入住。


加拿大国内的飞机特别简陋,我有点怀疑自己坐在大巴上,一排四个座位,左右各两个,大小如国内的大巴一样,还显得特别残旧,空姐只有两人。


一位大概50多岁,身材保持得非常好,气质极佳的白人空姐,穿的制服干净整洁,但好像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另一位大概是印度的,看上去刚出茅庐,涂着正红色色号的唇膏,她的操作略显稚嫩,不断地被白人指正。


系好了安全带,我丈夫与女儿坐在右边,我和一白人女人坐在左边。


一个地方是否偏远,是否发达,看中国人的比例,就好像温哥华与多伦多,华人的比例非常高,就相对发达,容易谋生,再看如加拿大的几大城市,渥太华、卡尔加里、埃特蒙顿的华人也不少。


说到这里,我只想说,当天在飞机上的近几百号人,竟然只有我们三个是黑头发的,其他的全是清一色的白人,甚至连其他的族裔都没有,我心中大概已经估量到那小镇大概偏僻得很。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想象力太狭隘了,没经历过这一段,根本没想到,在地球上,还有这样一个差不多被遗忘的地方,一个那么小的角落,竟然还有那么一大群人在那生活。


我想,这大概是真正的世外桃源,只是人性,是不会因为地点而改变的,后来我经历的种种,是我前30几年的人生,完全没想到的,但我还是活下来了!


飞机徐徐起飞,老公与女儿都睡着了,这几天可能因为时差的原因,他们也累得很,我望着窗边一会,也沉沉地睡去了。



醒来已经1小时后,飞机还没降落的意思,窗外的景色已由海洋变成高山,远远看到有小屋散落在山的不同地方,这些小屋相隔甚远,密度很低。


这时空姐广播道: “还有十几分钟,我们会降落到C城!祝大家有愉快的一天!”


飞机降落在C城的飞机场,我们随着稀疏的人口去取行李。好家伙,那行李带好迷你,直径大概3米的圆行李带,零零落落的几件行李在那转来转去,甚是滑稽。


我们取好行李后,机场一工作人员走过来跟我们打了招呼:“Hi,你们打算来C城定居吗?”


我还未回答,他就接着说:“C城好久没亚裔人定居了,C城是个好地方,纯粹,简朴。”


我说我们只是途经这里,我们要去N城,他的口张成O型,有点不敢置信的样子。


我们跟他道别后,就寻通过中介找的司机,不久在出口处,见到一老外举着牌子,牌子正是我老公的名字。


那老外大概七十岁左右,光着头,笑容满面,大大的肚腩,身材硕大,眼神显着与年纪不相符的精明。


他一见到面就来个美式拥抱,说:“welcome guys!” ,再说了一堆,大概就是欢迎我们到来的意思。然后他指了指停车坪的一辆银色丰田,带我们走去。


那银色丰田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后来他告诉我们,是二手车,17年的车龄了,他刚花5000刀买的。


我们看了看那车,倒是配他,都是一样被岁月尘封,但依然自食其力的样子,好像迟暮的黄昏,极力抵抗着黑暗的降临。


他刚帮我们搬了行李上后车箱,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笑笑看着我们。


我们马上意识到什么,在北美,做什么都要有它——tips,没错,就是小费。


我们迅速掏出5刀给他,他立刻点头哈腰说谢谢。于是在2016年4月6日下午5点,我们从C城出发,向定居地N城迈进。


太阳已逐渐日落西山,而我们眼前即将发生的,终生难忘。



老公坐在副驾,一路上跟Bill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我和女儿坐在后排,不断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这条路跟仅有两车道,往来各一条,两边都是古老的松林,这些松树的枝干都非常粗,看上去有百年以上,树与树之间非常茂密,高耸入云,顶端隐约挂着还未融化的雪。


傍晚的气温急剧降低,风吹着树林沙沙地响,除了偶尔几声乌鸦的啼叫外,周围静悄悄的,有点吓人。这路上往来的车辆非常少,真真有点让人瘆得慌。


车子不急不慢地开着,迎面开来一部车,那车的前面损毁严重,我纳闷,这已经是我见到路过的第三辆损毁严重的车,究竟什么原因?


我询问了Bill,Bill指了指迎面而来的一道路标志,我看了看,感觉这标志在中国很少见。


Bill告诉我们,一到晚上,就有许多野生动物到路上溜达,它们有些是突窜出来的,大多也不怕车辆,有时候车开得太快,还会因撞上它们车毁人亡,即使速度不快,也会撞得前档损毁。


果然不久,我们就见到路边倒着一庞然大物,我们定睛一看,好家伙,一只硕大的鹿倾倒的路边,四肢还颤抖着,露出花白的肚子。


继续往前开,陆续见到几只这样的鹿,有的是刚被撞倒,被司机拉到一边扔掉,场面血腥异常。


我一边叫Bill开慢点,一边观察两边的树林来,果然在林间穿梭着成群群的野鹿,还有我说不出名字的野牛群。


女儿倒是兴致勃勃,像进入了动物世界一样兴奋。


第一次,我觉得人类特别渺小,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世界是一个动物王国,而人类只是其中数量极少的一员。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大概1小时,眼看由傍晚开到天全黑,这时暗黑的原始森林更恐怖,高大的树林将天全蔽着,看不到任何月光星星,风吹过树林的声音更凄厉,树林边总晃着闪亮的目光,像鹿,像牛,又像猫。


沿途穿过了树林,桥,山洵,伴着动物尸体的血腥味,我问Bill,到了吗?


Bill答: 大概还有一小时吧!


什么?我内心突然就绝望了,远离人烟的地方已那么久,沿途没见任何村落,竟然还没到,那小镇究竟在哪个天涯海角?


Bill一辈子都住在小镇里,当然看不到我们的疑虑。


我以为这已是最糟的了,没想到车子突然右拐,往右边更偏僻的一条小径驶去。



我没法形容当时的心情,那小径事实上也是往来的两车道,但那是盘山路,左边是峭壁,右边是悬崖,而且没有防护栏,没有路灯!我不断听见岩石滚落的声音,车灯所到之处,照到的都是空矿矿的地方,仿佛车子偏离一厘米就坠入万丈深渊!(ps:如果大家曾经去过加拿大卑诗省的小镇,或坐过灰狗巴士,就知道这种盘山路的可怕之处!)


车子一直盘着山路行走,我们的耳朵也有了反应,胆子都提在嗓子上,大气也不敢喘,生怕喘一下大气,那车子都会产生偏离。


这时Bill说:“这山路叫鬼路,我有六个小孩,其中一个16岁的女儿就坠下这深渊,车毁人亡!那时正是三月,山顶刚融雪路滑,我警告过她,她不听。。”


我的心情简直比坐过山车还跳得快,感觉下一秒就晕过去,还好老公镇定,安慰了他几句,怕他情绪波动影响到开车。


他也意识到什么,说:“别怕,我专业接送几十年了,从来没发生意外,放心。”


说着,车子驶过了一条木桥,然后拐进了又一个树林,跟刚开始的树林差不多。


虽然还是很诡异,但经过那盘山路,树林那脚踏实地的感觉真的不要好太多。


人就是这样,只有经历过最恶劣的事情,才发现其实原来自己的状况并没多坏。


大概40分钟后,我们到达了必须居住一年的地方——N城。



毛骨悚然的夜半歌声


到达小镇时,天已全黑,Bill将车开到一小山坡顶。


“到了。” Bill说,边说他边停车,然后麻利地将几大箱行李都卸下来,不得不佩服老外的驾驶的能力,虽然只开了两个多小时,但都是险路,他竟然没有一丝倦意。他将行李拖至门口,又呵呵地望着我们,好家伙,又要小费!


我将五刀递给他后,他呵呵两声后,麻利地从口袋拿出一条钥匙,将门打开,然后伸伸手,示意我们进去。


老外的门还真的只有一道,有点像国内卫生间的门,形同虚设,中国人会觉得特没安全感,防盗网的装置更是少之又少。


进门前,我们环顾了四周,黑漆漆的都是原始森林,一点亮光也没有,想来这个山坡上,咱租的小房子大概是独家独户了。



屋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一进门,迎面就是一油画,看上去有些年头了,金色的框有点掉漆,画着的是一头黑狗,那黑狗独自坐在芦苇花众中,眼神有些乖戾,那芦苇花画得极其传神,像有风吹过,稍稍弯着腰,右下角有个署名,可是太草了,我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正看得出神,突然“咚咚咚咚咚”地响了起来,这声音浑厚低沉,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循声而去,原来是一古老红木立地座钟,硕大的金属钟摆在下面晃来晃去,秒针在表盘上“滴答滴答”地走动。


我环顾四周,这是一雅致的英式木质小屋,共两层,楼下一房一厅一卫,还有个洗衣房,因为加拿大人不喜晾衣在外面,有的将洗好的衣服直接烘干,有的为了省电,会晾在洗衣服一两天,待到七八成干,再放入干衣机。



我沿着木质楼梯走向二楼,二楼摆满了绿植,我叫不出那植物的名,看上去蛮养眼。除了厨房外,有冰箱、沙发,饭厅,客厅,却没有房间。一边偌大的落地玻璃对着黑漆漆的原始森林,而另一边落地玻璃对着我们来时的路,街灯亮着昏黄的光,路上静悄悄的,一辆车都没有。


我突然在沙发上看到一团毛茸茸全身黑的在蠕动,那毛发光亮泽丽,我走近一看,那黑物突然扭头盯着我,圆圆的眼珠子一闪一闪的,原来是一只猫。这猫通身黑色,只有四脚白毛,最有意思的是颈部有一块三角的白毛,就像英国的绅士,穿着通体西装,里面穿着一白色衬衫,加上它“四脚踏雪”,既高冷,又儒雅至极。


我摸了摸它的头,倒是乖巧,Bill说:“ 这猫叫tie(领带),是这里的房主以前养的,房主去世以后,这猫不愿走,您有空喂一喂就好,它经常去后面的树林玩,不脏的。”这名字倒跟它颈部的三角方巾似的白毛很相衬。


我看这房子很干净,好像只有短时间没住人,房子还挺有生活气息,就问一问Bill 关于房子的事。


Bill说房子是房主的女儿租出来的,房主去世才几个月。房主洗澡的时候,由于浴缸太滑,她不慎跌倒,头撞在了地板上,没抢救过来。


我听得内心咯噔一下,忙跟老公和女儿交待,让他们小心。


Bill看我们安顿好了,就跟我们告别了。


我们铺好了床,换上从国内带来的床单被套还有棉被。我特别喜欢稍重且柔软的棉被,所以我妈特定叫人用上好的棉花做了一床棉被让我带出来,在四月的加拿大小镇,天气还非常寒冷,盖上那床棉被觉得又舒服又惬意,我摸了摸那棉被,像了抚摸着妈妈的心,又细腻又缜密,温暖且厚重。


因为只有一间房间,所以房东将另外一间床放在厅的边上。我将女儿从国内带来的心爱的床铺铺上,叫女儿早点休息。


“妈妈,我怕!”女儿出生到现在,没怎么离开她外婆,我离乡心里难受,她的心里更难受。这么一间陌生的大房子,床放在这么暗黑的角落,她自己一个头睡在外头,虽然离我们房间只有几步之遥,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环境的剧变于她内心的打击,犹如喝了一杯烈酒,后续越来越烈,只是她是一个懂事而又内向的小孩,不到万不得已,我都很难从她平静的脸上读到情绪,这次,大概她真的怕了。


我抱了抱她,梳了梳她的长发,说:“以后你有爸爸妈妈在,你长大了,要坚强一点,今晚妈妈陪你睡,但明天,你要学会自己睡,好吗?”


女儿点了点头,我躺在她身边,她像一只小猫一样缩在我怀里,我突然很是感触,什么时候,我的宝贝变成这么大了?在我记忆里,生她好像是昨天的事,她只是一个只有6斤多的小婴儿,此刻她长得越发清丽可爱,长长的睫毛,小瓜子脸,变得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我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额头,我看见她轻轻地笑了笑,不久就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声。


是呀,异国他乡,我只顾着自怜自艾,顾着自己离乡背井的忧愁,忘了她,也是有乡愁的。不过她从出生开始,就内向敏感安静,而我却因为她的安静的个性,忽视了她如我一般容易触动的心。



十点多,我听到有非常响亮的火车汽笛声,然后听到有火车经过的声响。这不奇怪,加拿大人口太少,分布又疏散,很多物质还靠火车运输,这火车轨贯穿整个加拿大,有的火车轨还经过闹市中,我甚至见到在图书馆后面,公园里面,还有居民楼后院仅5米的距离都有火车轻过,这在高铁遍布的中国,显得有点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地存在着,后来我搬到了温哥华,也能在午夜听到汽笛声,因为加拿大火车运输太普遍了。


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午夜的时候,我因时差醒了去了一趟洗手间,隐约间,却听到一女人的歌声:


Good night to you, good night to me, now close your eyes and go to sleep, good night, sweet heart.....


我认得这是一首英国小摇篮曲,是哄小孩入睡的。唱到这里,那歌声突然就停了!然后听见凄厉的抽泣声,那声音压抑且悲愤,像从地狱里爬出的魔鬼发出的扭曲的哭声,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在黑漆漆的晚上,诡异暴击。


一股冰冷从脚底涌上心田,我的脑袋仿佛都炸了,全身的毛孔像灌了冰水,一股凉气从背部直上颈椎,惊得脚直哆嗦,我不知道我是怎样爬上女儿的床的。


那一晚,恶梦连连,我以为只是幻觉,谁不想到,后来的每一晚,那歌声

如影随形。



小镇上的邻居


我做了一个好奇怪的梦,梦中我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用粉红色的毛毯裹着,我认得那毛毯是大女儿出生的时候,我买回来的,后来我娘说不是棉质的,还责怪我买得贵,就被闲置了。我将毛巾打开想看看婴儿的脸,却看到我外婆的脸,可我外婆早已去世多时,我骤然惊醒,后背已被汗湿了一大片。


老公被我的惊叫声吓醒,忙问我发生什么事,我将昨夜的歌声事件告诉了他,他让我别多想,如果再听到那歌声,叫醒他,不要怕。


我望望窗外,天色已亮,暗黑的森林因初阳的照耀变得生气盎然,眼前漫山遍野的松树层层叠叠,视野非常开阔,森林的松脂香味混合着花草泥土清香弥漫开来,煞是清新爽人。


我走上二楼,从落地玻璃往外望,这窗望向的是小镇的路,往前望,道路的左边是一小学的操场,右边是一大片果树农庄,再往前看,是连绵起伏的山脉,山顶上覆盖着厚厚的雪,雪被阳光渡了一层金色,美极了!


这个小镇,真是神奇的存在,地处如此偏僻遥远,原以为远离了现代文明,却又非穷山恶水之地。此刻我对陆游的诗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是对地理位置的慨叹,却也是对人生的一种态度,无论何时何地,处于何种状况,前方总有你该走的路,该渡的劫。



门铃突然就响了,我打开门一看,是一个白人老太太,瘦瘦的,穿着棉质白衬衫,下面是一条大红色的裤,头发花白但烫着很优雅,笑容非常和蔼可亲,她背后跟着一个女人,那女人看上去神智有点不清,头发灰灰的,下巴出奇的兜,驼着背,她的头发夹着许多女童用的发夹,用桃色的橡皮筋扎凌乱的马尾,有着与她年龄极不相衬的突兀,如果非要用某一形象来形容,像极了送白雪公主毒苹果的那巫婆。


我正好奇她们的来意,那老太太带来了一袋桃子:“欢迎你们的来到,我是你的邻居。”


邻居?这小山坡是,我们是独家独户,哪来的邻居?


她指了指山脚下的一独立小房子,说:“我住在那里。”我顺着她的方向望去,的确有一小房子,褐色外墙,还是烟囱,估计这房子也有些年头了,冬天大概还烧柴取暖,而新式的房子,烟囱已被取缔,控温电热取暖已经很普遍了。这房子的后院颇大,一直绵延到半山坡,草修得整整齐齐,没什么花,倒有几棵果树,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我忙接过桃子,说谢谢。


她问了我一些近况,我也想了解一下小镇的情况,就随口问问她在小镇多长时间了。


“那是一篇长故事。”她缓了缓,漂亮的蓝色的眼珠望了望她身旁的女儿:“许多年前,由于战乱,在英国生活非常艰难,我跟我的丈夫从英国移居过来加拿大,我们的日子非常艰难,我们先在阿尔百塔省安居,那可是苦寒之地啊!”


她说话的语气好缓慢,也很平和,像是诉说着别人的故事:“ 后来我丈夫找到一份工作,我们买下了一农场安定下来,先后12个小孩出生了,到现在我已90岁了,其中一个女儿已离开我。20年前,我丈夫退休,我与他搬离了苦寒之地,来到这个美丽的偏远小镇定居下来,几年前,他离世了,如今就只剩下我,与我第八个女儿住在一起,我倒没什么所谓,我放心不下她。”


说完,她帮她女儿理了理头发,那女儿傻傻地嘲她笑一笑,全然不知道母亲的苦心,嘴角还流下口水。


我内心不无感慨,现国内开放二胎,许多人也生了二胎,殊不知孩子带来的是快乐和家庭的团圆,但更多的是一辈子的牵挂和责任,如果小孩一辈子平安健康还好,要是像这老母亲,耗尽一生,在最后的岁月还要担忧不已,实在可怜。


我像想到了什么,问那老奶奶:“奶奶,您晚上有没有听到女人的歌声,是一首摇篮曲。”


她听完脸色大变,这时从山坡下走来一只体型颇大的金毛寻回犬,看上去很温驯的样子,她忙说:“我走了,Maggie叫我回家了!”


原来那只金毛叫Maggie,我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对刚才老人家的脸色突变若有所思。


正准备出门逛逛小镇,熟悉一下的环境,门铃又响了,这次是也是一个白人女人,看上去五十多岁,头发是漂亮的金黄色,眼睛美得像湛蓝的大海,还涂着睫毛膏,身材略显臃肿肥胖,穿着一套仿佛刚刚在花园里劳作完的衣服,裤脚还粘着花泥,笑容非常灿烂,让人有种特别的亲近感,她周身漫着一股香烟味,咧嘴一笑,满嘴黄牙。


她提着一个竹编的小篮子,打开一看,尽是金黄色的曲奇,发出阵阵香浓的奶油味。


“欢迎您来到这个小镇!”那白人女人说,“我叫Carmelita,是你们的邻居,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找我。” 


她笑了笑,指着山坡下一间小房子,那房子挨着刚才那90岁老太太的房子,草绿色外墙的,后花园非常大,一直绵延到山坡中间,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还有一把木质的秋千椅,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上,放着一套欧式的咖啡桌椅,花园里有几棵非常茂密的树,有核桃树,有啤梨树,还有一棵看上去过百年的松树,笔直的树干粗极了,树长得特高,大概有四五层楼高,松脂从树干上溢出来,散发出迷人的树香。


更有趣的是,她用一辆废弃的汽车,打开前盖,培上土,种上了一种金黄系的小花,远远的还看到有用于烧烤石堆,上面散放着一些松枝,还有一袅袅的烟升起,这应该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在这偏远小镇,人烟稀少的地方,还愿意抹睫毛膏,还愿意将花园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的,肯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我正看得入神,她把曲奇就交给我,我回过神来,忙说谢谢,女儿闻香而来,抓起了曲奇,一口就咬掉大半,忙说好吃好吃,我和Carmelita相视而笑,“您做的饼干很好吃,您看她吃得多开心,以后我可以称呼您Carm吗?我叫Anny。”说完我伸出手,准备跟她握一握,她把手在身上来回擦了几下才伸出来握住我的手,那手却柔软不粗糙,看来应该不是经常干苦力活的人。


她叫了我一些情况,我也得知了她的一些情况,她已离异多年,两个儿子都定居在阿尔伯塔省的埃德蒙顿,只是偶尔来回来看老母亲一眼。


“我前夫准备结第四次婚了,两个儿子她早已不认了。”她不全衰伤地说,声音有点哽咽。我看了看她住的屋,想起在这如此偏远,人烟稀少的小镇,无数的日日夜夜独自住在一间不小的房子中,无亲无故地独自活着,想找人说话却不知道找谁,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心情,看着她美丽的睫毛,我突然有种难以言表的悲哀。


我问了问她关于小镇的情况,她说小镇大概5千人,分布得非常散,最集中的大概是downtown 附近的人口了。后来我在这里生活久了,才知道这种散的程度竟然完全超出了我想象,当然这是后话。


我问她还在上班吗?她指了指她的腿,说20年前,她曾在邮局工作,一次意外落下了终身残疾,于是申请了政府补助的残疾金补助,于是就一直没再上班了。


怪不得她的手并不粗糙,原来一直没什么工作,靠着政府的救济度日,但政府的救济金并不多,自己一人生活,即便衣食住行不计算,但每年让人乍舌的房产税节节上升,再者加拿大冬天特别寒冷,除了温哥华相对少雪外,其他地区都十分苦寒,冬天更不能一日缺暖,积累下来,每月五六百刀的电费实在平常,可想而知,靠残疾金的Carm的生活是如何捉襟见肘的。


可是无论生活如何残酷不易,她都热爱着它,倾尽所有体面地活着,我猜她早上闻着满园花香,用睫毛膏小心翼翼地涂抹的样子,一边做曲奇一边让奶油香味溢满屋,该是面带微笑吧!


我们常说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大忌是交浅言深,而我与90岁老奶奶,或是Carm,其实也只是初见,她们却如此真诚,看来小镇远离了世俗,远离了凡嚣,独于原始森林的一隅,里面的人也特别简单纯朴,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少了许多猜忌,平添了许多亲近和简单。


看来上帝是公平的,让你位于高山险峻之地,却让你有高山伟岸的心胸,看淡世事,与自然相融,恬静一生,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突然我想到了什么,想起了刚才询问90岁老奶奶关于夜半歌声惊恐的脸,略微犹豫,但抵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就问:“Carm,晚上您可听到有谁在唱歌吗?”


Carm脸色也大变,左顾右盼了一会,然后向前走近一步,故作神秘状,我忍不住抿嘴一笑,看来无论国内外,这人呀,要说是非,这肢体语言可是全球通行的。


“这歌声是那里传来的!”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是她!


Carm指的方向,果然是那老太太的家。我之所以猜对,是因为我不信鬼怪之说,人之所以忌讳鬼神,许多时间是因为鬼在心中,疑心生暗鬼,那歌声的确非常诡异,但我周围都是原始森林,而邻居也只是这小山坡脚的这两户,Carm看上去阳光且热情,能把柔种的婴儿歌唱出那么凄厉的歌声,背后肯定是一桩桩伤感的故事,而心怀痛事之人,是绝对没可能有心思伺花弄草,只有内心洁净,心怀美好的人,才对大自然由衷的热爱。



而这个歌唱者,必定不是老太太,因为她年纪已颇大,儿女已经成家已久,有些甚至已到古稀之年,早该看淡生死,而且她眉眼间淡然平和,不似会唱出如此凄厉诡异的歌声。那么,真相唯有一个,就是她那驼背的神智不清的女儿。


我说出了我的猜疑,Carm吃惊地看着我:“您会占卜术吗?怎么未卜先知,太厉害了!”


这世上,真相本是随手可得,只是人们惯于鬼神之说的思维,少了些观察,万物皆有因,只是这个因,有多少人愿意抽丝剥茧地去触碰,去相信。


Carm看得远方,说起了那段不为人知的往事,而真相,远远比我想象的残酷。


原来,生活未曾放过谁,有人的地方,就有悲喜,就有江湖。


“老太太的女儿以前有丈夫,还有一个儿子,生活颇为美满。” Carm说。


“可惜她丈夫不知道为啥没了工作,就开始酗酒,一酗酒就发疯打她,她一开始时只会默默忍受,后来那男人变本加厉,酗酒后连儿子都打,她儿子才2岁啊!”Carm顿了顿,有点哽咽。


“最后那次,她丈夫又喝了酒,还喝了不少,回来对她拳打脚踢,吓得孩子大声哭,她丈夫转头打那儿子,一脚踢到墙边,人就那样没了。她疯了一样打她丈夫,她丈夫随手操到酒瓶往她头上一记,她就失去了知觉。” Carm说着说着,流下了几行清泪。


“她儿子没了,不知道伤心过度,还是被丈夫打了一记,之后就疯疯癫癫。她丈夫之后判了20多年,估计快放出来了。她也可怜,儿子没了,每晚都唱那摇篮曲,边唱边哭,大概是失去儿子太痛了,心结难舒,真的很可怜。”Carm叹了口气,惋惜地说。


怪不得那哭声如些渗人,原来背后有这么一个故事,没经历过大痛的入,不足以每晚以泪泣夜。


看来,悲剧在地球的每个角落,都会以不同的形式上演。我望了望那老太太的房子,叹了口气,大家都怜惜她女儿,那谁怜惜她?夜夜听着那泣泪的歌,大概每晚都是剜心的痛吧。


想起如今国内,人们大多追求儿女双全,不成想,养育出来,终生负责,一辈子平安顺遂还好,如果。。。那就是一辈子的责任与遗憾。


人生是一场长跑,儿女双全短暂得意不是得意,不得意而一生平安者,也不失为另一种意义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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