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国务院(DOS)公布了2019财年首月(2018年10月份)的签证排期公告后,移民局(USCIS)版本的10月份I-485递交日期公告也在其官网上发布,并启用了国务院版本递交申请日(DFA)表(即表B)中EB类别的签证截止日期,作为调整身份的时间点。这也是继2015年10、11月份之后,移民局再一次向EB类申请人开放表B。
(移民局官网的新财年首月I-485递交日期公告)
根据移民局的I-485递交日期公告,从2018年10月1日起,如果EB-5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I-526已获批、且身在美国一段时间(持合法签证入境满90天),若其优先日期是在2014年10月01日之前,那么可以不用等到有可用的EB-5签证名额,即可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虽然因国务院表A中的排期截止日期影响,只有优先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之前才可以裁决是否可获批绿卡,但只要递交了I-485(身份调整)申请,在等待审批期间,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正常工作或学习。
侨外移民专家表示,此消息对于子女是EB-5主申请人且已在美国读书或是工作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只要I-526获批,就可以直接在美国调整并保持合法身份。不过如果父母作为主申请人在国内,即使小孩本人在美国读书,按照正常流程,还是需要等到父母通过广领馆签证排期流程,获得EB-5签证登陆美国后,在美国的子女才能递交I-485申请,因此还是会受到表A中排期的影响。
而对于持B1/B2旅游签证、I-526已获批且优先日期是在2014年10月01日之前的申请人,则最好在入境美国满90天以后才递交I-485申请,否则将很大可能被认定为签证欺诈,严重者可能被禁止终身入境。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EB-1签证类别首次在新财年配额发放之际出现排期,且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但新财年首月移民局开放了表B,且表B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比表A前进了一年多,预计将有大批身在美国的EB-1类别申请人因此获益。
侨外移民专家提醒,无论是符合条件的EB-5还是EB-1申请人,最好在10月1日前准备好相应文件,并在10月1日后尽快递交I-485申请,因为11月份是否还能按照此政策执行,还得看移民局届时的政策。对此,侨外移民也会为您密切关注最新签证排期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