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双叒叕被遣返了!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枫叶卡

2018年10月10日 加国地产微资讯


  香港居民陆女士获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之后,却长期在香港居住和工作。如今她父母年老体衰,她希望能回到父母身边给予照顾时,却因违反《移民法》规定,未有尽足义务住够时间,被移民部拒绝再以永久居民身分返加,当事人上诉仍被驳回。

  陆女士于1993年3月19日,跟随父母登陆加拿大并获得永久居民身分。在5年的期限内,她回加拿大4次,前後居住的时间只有115天,严重违反了5年期内必须住满730天的最低要求,违规的程度很严重。2017年陆女士申请旅游文件(travel document),但被移民部发现并未有乎合永久居民的居住条件 。

  移民和难民局上诉部门都认为,陆女士虽然经常到加拿大看望她的父母和妹妹,但从未努力在这里定居,没有在这里扎根的意愿,她的根仍然是在香港。即便到了现在,她的愿望仍然只是能够在加拿大度过更多时间,帮助照顾年迈的父母,但她最终还是要继续与丈夫和儿子一起居住在香港。

  既然陆女士都无心在加拿大长期居留,就算她被剥夺了永久居民身分,她也不会面临什么困难。有鉴于此,移民和难民局上诉部门官员认同移民部的决定,驳回陆女士的上诉。

  日前,作为投资移民的孟先生(化名),就已经被加拿大移民部递解出境了,并且也上诉失败了。

  据联邦移民部公布的资料,2010年5月,孟先生以投资移民的方式,带着妻子和子女移民加拿大但他在登陆后两周后,就留下妻子和孩子,独自回到了中国,然后整个的生活重心依旧和移民前没有两样,始终是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在2011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2日这整整五年时间内,孟先生在加拿大累计居住时间还不满300天,远远没有达到移民法所规定的,新移民在五年里必须居住满730天的要求。

  移民部官员调查后获悉这个情况后,当即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并发出了递解令。孟先生自然不服,花了大力气办的移民,怎么能说没就没呢,因此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了上诉, 然而,法官却并没有被他打动。

  统计数据显示,在加拿大境内等待被遣返的人,一个月就有超过4000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既有资料显示,2016年9月有829名中国人被遣返,而10月又有836名!比例接近全部遣返人数的20%。

  根据加拿大边境局提供的照片显示,近来居住时间不满,而伪造的出入境章,延长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的案例也是越发多见。这就是说,有越来越多的移民在登陆后,5年内住不满2年。

  所以,加拿大移民监是如何计算五年期间是否住满两年的?要了解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具体算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

  按照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要了解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具体算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

  按加拿大移民部解释,以下三种情形,都可满足住在加拿大的条件:加拿大移民监居住时间计算方法

第一,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第二,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注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

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但是,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了解加拿大居住时间概念,就可以了解保留枫叶卡时间的算法。5年内住满2年,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

一是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 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

二是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

  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这样一来,要面临的问题是,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

  延期后的枫叶卡,即登陆超过5年者,出入境就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麻烦。例如2010年5月获得枫叶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时间段内住满2年,可能是2005、2006连续住满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

  这样,2010年5月后拿到延期的新枫叶卡离开加拿大、2012年5月返回时,边境处则会从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说,从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满2年者,方可入境;否则,边境处有权阻止其入境。所以枫叶卡持有人要注意这一点,在居住时间上尽可能的同时满足移民局和边境处的要求。

来源:温哥华港湾、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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