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特別注意條款

2015年03月25日 澳洲格瑞丝留学移民




格言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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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ly disability in life is a bad attitude.” – Scott Hamilton, Figure Skater「人生唯一的殘疾是不好的態度。」– 斯科特‧漢密爾頓 (花式滑冰選手)


來澳洲念書跟其他國家一樣,學生必須有一個有效的澳洲簽證-學生簽證是澳洲政府發給海外學生的臨時簽證,允許學生來澳洲的教育機構學習一段指定的時間。在澳洲光是學生簽證的種類就有好幾種,每一種也都有其功能及資格。學生們務必要知道自己所屬簽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簽證到期日,由於澳洲已施行電子簽證好一段時間,所有核發的簽證已不需要黏貼在護照本上面,而是改以電子郵件發送的方式發給申請人,且提供人們可上移民局網站即可查到簽證資料,實為方便,但相反的也容易讓人遺忘簽證到期日,建議學生們不妨將電子簽證列印出來與護照放一起,將到期日寫在護照上,並且詳讀內容了解其規範,以免違反規定。


學生簽證一般都會有附加的簽證條款(visa condition),內容包含了簽證持有人必須遵守的條件,例如:學生醫療險(OSHC)每兩周工作40小時限制、良好課程出勤率。若是違反相關條件可能會導致簽證被取消,這也是簽證持有人必須特別注意的一點。


8503條款

其中8503條款(no further stay)須特別留意,此條款有助於移民局人員核發簽證給更多申請人前來澳洲,卻可有效降低非法移民滯留於澳洲的疑慮;此舉不僅增加了整體簽證核發的數量,也同時有助於控管非法居留的人數。有此條款加註在申請者的簽證上將會影響申請者下一個簽證的申請,而使申請人無法延長在澳洲時間,諸如:想繼續申請其他像是學生簽,延簽,配偶簽等,都是非常困難的。


8503條款通常被附加上的簽證為:旅遊簽證(Subclass600)、專業培訓及研究簽證(Subclass402)、工作假期簽證(subclass462)。凡是有此條款加註的簽證,意味著申請人不可在澳洲境內提出其他申請簽證,但保護簽證及某些指定種類的臨時簽證不在此限,申請人只可持現有簽證依照條款離境後才可再提出其他簽證申請。


結語

因此許多學生在讀完一個學位後可能會繼續其他課程,或是欲轉換成其他簽證,在申請延簽時更須注意有無此條款加註簽證申請表格上,一旦簽名確認遵守所有條款將很難獲准去除此條款,除非須有令人信服或是無法控制的個人情況發生時;因此良好的留澳規畫及謹慎的態度在應對自身的簽證上更為重要,更可減去許多擾人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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