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整理自:今日墨尔本(meltoday)、微悉尼(wesydney)
近两个多月,中国外汇局对资金外逃执法进一步抓紧,更是对27件典型外汇违规案例予以通报批评。
为防止资金外逃,中国外汇管理局严打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蚂蚁搬家、地下钱庄、内保外贷、虚构贸易合同和虚假转口贸易五大资金非法外流管道。
早在2016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出台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了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的标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这份《管理办法》明确指出,
公民在购汇时,每年每人购汇额度不超过等额5万美元的限制;超过等额1万美元汇款,将算作“大额交易”,需要上报。
每年每人只有5万美金的购汇额度,想要单凭这点钱在加拿大买房,显然是杯水车薪。
所以,在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前几年,是国家外汇局检查还不算严格的时候,许多海外买房的华人买家都是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小额多次转移外汇,以达到在海外大额投资的目的。
所谓“蚂蚁搬家”式的外汇转移办法,官方的说法叫做“分拆汇款”,通常来说有三种:
1、5个或以上的不同个人,在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的同一个人或机构;
2、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帐户,5次或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
3、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帐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
所以,许多华人买家在海外购房的时候,就常常采用第一种方式,叫上七大姑八大姨,用上各种朋友、闺蜜、兄弟、姐妹等关系,利用亲朋好友的外汇额度,给自己的海外账户转账,在短时间内就可以收到大量外汇。
然而,今天小编想要跟大家说的是,像“蚂蚁搬家”这种购买外汇的方式,千万别再用了!
今年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表示:要严厉查处外汇违规行为!
并在7月24日、8月16日和8月31日连发三篇文章,以点名的形式,把近年来违反外归管制条例的案例一一通报,表明了严控外汇的决心。
7月24日
8月16日
8月31日
在这3份通报中,不但支付宝、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违规大型企业及银行惨被点名,
连进行非法外汇活动的普通个人也被点出。
在这其中,因“蚂蚁搬家”违规购汇操作,而上了这份通报个人案例的比比皆是:
01
2015年,已经移民加拿大的黄女士,为了凑齐在加拿大买房的首付,通过“蚂蚁搬家”的形式,让一家人“少量多次”,往她在加拿大的账户上汇款。
与此同时,她本人以探亲的名义,从自己的中国账户上给她在加拿大的账户里汇了5万美金。
她与丈夫在国内期间,又分别购入1万元的加拿大币现钞,可随身带入加拿大。
岂料,当她回到加拿大准备把钱存入银行时,不但遭到拒绝,还被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并被上报清查是否涉及洗钱。
黄女士自以为“如意算盘”,甚是完美。谁知道,她的这些“小动作”,早就已经被国税局盯上了。
02
2016年1月至4月,来自四川的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产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784.76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03
2016年1月至12月,来自江苏的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18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1.52万元人民币。
04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同样来自江苏的邱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69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349.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60万元人民币。
大家注意,第四个案例中,邱某的购汇时间跨度,其实已经长达半年,说明他并不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内集中汇款的操作。
然而就是这样时间线较长的操作方式,依然被外汇管理局查到了,也充分说明了他们,对个人违规外汇行为的查处力度之强,决心之坚。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蚂蚁搬家”非法购买外汇的行为一旦被抓到,分分钟罚款几十万至上百万!实在是得不偿失...
更惨的是,罚款也就算了,违规的个人还会被加入到外汇管理局的“黑名单”中,在两年时间内不得购汇。
小编今天还想和大家强调,不仅仅是不要进行“蚂蚁搬家”这样小额多次的操作,很多一直以来,都在明里暗里被海外华人使用的一些换汇招数,像是“地下钱庄”,“内保外贷”,“虚假贸易”等手法,如今都是外管局打击的重点!
01
2011年4月份至2014年9月份,郭某为了向海外转移资产,找了个地下钱庄,并且将10492.92万元打入其控制的境内账户,再分批转移到国外。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被查实后处以罚款835万元!
02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同样来自河南的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金额合计2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78万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一直是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对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地下钱庄等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绝不姑息,一律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个人,一旦违反了外汇管理规定,都将受到重罚!
所以,大家最好不要轻易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购汇的基本原则
1、每个中国人每年可以购汇5万美元(或等额外币)。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额度不可累加,当年不用即作废,不能顺延至第二年。
切记!不是说你2018年没购汇,2019年就可以买10万美元的!
2、咱们去购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中国护照也可以用哦。
3、合理的购汇用途包括以下几种: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商务出国、境外就医、探亲、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及咨询服务。
4、如果您经常进行项目购汇(如括进口货物、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劳务服务、出境旅游、投资利润、借款利息、股息、红利,缴纳留学费用、维持留学生活等),并且金额超出5万美元额度,可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存在任何障碍!
⊙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不得用于境外买房丶证券投资丶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不得参与洗钱丶逃税丶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违规购汇,后果极其严重
1、遭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监控:2016年1月,中国外汇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
如果有人违规,第一次银行将予以风险提示,第二次则列入“关注名单”管理,未来的购汇行为将面临全国金融机构的严格监控!
2、被列入黑名单,一段时间内禁止购汇:通常执行的标准是,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有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
3、巨额罚款: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逃汇、套汇、擅自修改外汇用途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违规行为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擅自修改外汇用途,最高可以把申购的外汇全罚干净!
4、移交司法机关:情节严重者将接受反洗钱调查,甚至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总之,说了这么多,如果大家有购汇换汇的需要,还是请遵守法律规定,千万不要碰触红线,否则后果会非常严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