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一名男子与结发34年的老妻相约自杀,他杀妻后却没有自杀。他被判处终身监禁,但是只要服刑10年就能出狱。他的律师说他的行为是“爱的表现”。
3月8日,71岁的Kevin John Keath在位于珀斯以东一个小时车程的York的家中,用长刀对68岁的妻子Kerrie Anne Keath割喉。
Keath太太留下了遗书,说两口子相约自杀,说丈夫会在“送走”她之后“杀死他自己”,这是对她的“爱的表现”。
Keath先生却没有执行这个计划,他驾车到镇上,把事情告诉了两个警察。
他的律师Karen Farley SC对最高法院说,Keath“唯一的、最深切的”后悔是没能完成与妻子说好的杀死自己。律师说这两人住在边远地区,有严重的财务困难,相信自己的人生已无法忍受。
律师说他们以前也试过自杀,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价值,认为他们有权力去死。
Keath承认了谋杀罪名。律师说他深爱自己的妻子,认为自己是遵循了妻子的愿望,别无选择地杀死了她。
律师说他最后决定不自杀、去寻求帮助,是因为他想要妻子的遗体被妥善收敛,而不是躺在地上被老鼠吃掉。
律师辩称,因为本案情况非同寻常,Keath不该被判处终身监禁,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
周五,法官Bruno Fiannaca判决了终身监禁, 最少服刑10年。
新闻来源:http://www.abc.net.au/news/2018-10-05/husband-jailed-for-life-after-failed-suicide-pact-in-york/1034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