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海外赠与的钱,应该如何报税

2018年09月20日 美國商業及住宅地產投資快訊



一个在美国拿工作签证的大陆青年决定在美国置产,年轻人事业刚起步,没有多少存款,父母则有相当的积蓄,全家讨论好预算后,青年会买下售价150万的纽约公寓,父母亲则会将钱汇到美国,送给孩子,作为首付。请问这名受赠的青年需要缴赠与税或所得税给美国政府?

这位青年虽然没有美国绿卡或公民身份,但因工作关系,在美国定期居住,满足了美国联邦国税法的要求,被认定是美国居民。相形之下,年轻人的父母则是领有观光签证,仅来美短期拜访过几次。既然这对父母并无持有美国护照(非美国籍)、没有绿卡、停留时间短,也没有意愿在美国居留,因此他们被认定为非(美国)居民的外籍人士。

这对父母将位在境外账户中的储蓄汇入美国,是非居民外籍人士从境外赠与进来美国的财产,这笔钱在美国不需要缴交赠与税,但是因当年赠与超过10万美金,依法要向国税局报税(请注意,报税不等于缴税),报税义务人是受赠的美国居民——也就是案例中的年轻人。

有人会问:那如果这对父母当年各别仅汇了5.5万美元送给青年,青年是否需要报赠与税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两位赠与者是夫妻,有亲属关系,所以赠与数额要合计,被查到该报税而不报的话,会有罚款。

此外,如果赠与者不是个人,而是境外公司(或与该境外公司相关的外籍人士),那么其赠与境外财产入美国免报税的额度仅有$15,358美元。若是境外信托的话,适用的法规又不同了。

而非居民外籍人士从美国境外的赠与的财产,不算是受赠人的所得,案例中青年不需就这笔钱缴所得税;但若赠与者是外籍公司,国税局则有权将该赠与视为受赠者的收入,因而需要报缴所得税。

若赠与来自美国国内拥有绿卡者或公民,一年的赠与金额限制在每人$14000美元。


最后提醒,新移民到美国,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一旦接受从国内汇款(汇款金额超过10万美金的),一定要申报!倘若你没有按时申报,被IRS(美国国税局)发现,后果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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