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大利亚移民协会MIA公布的消息,从2015年7月1日开始,以下居住条件将会对重大投资签证的签证申请人生效:
主申请人每年需要在澳洲居住满40天,或者次申请人(配偶)每年在澳洲居住180天;
其他副申请人将无任何居住条件;
此居住条件是对于4年临时签证期间而计算的,也就是说主申请人在4年内需要住满160天或者次申请人(配偶)在4年内住满720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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