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最后的结果就因此变成了,他在某村众所周知的某名校读人文类专业(纯理科生),而我来到了伦敦的所谓G5继续屌丝的不归路。
没办法,我和他实力太悬殊,他的申请流程基本都是不费吹灰之力,从面试到录取,都在年前搞完了,而我一直纠结到很晚很晚。我的阴谋才最后宣告破产。
好在英国就一个省那么大,见面的机会多着呢,我想。
事实验证了我的猜测。
这周末这货还躺在我shabby的宿舍里面赖着床,准确的说,是赖着地铺。
当然,不要想多了,除了一些虚惊一场的小事什么都没有发生。原因是due太多,你们懂的,人生或死于这一门作业,或死于那一门作业,横竖都是死于due。
而他这周来伦敦只是周末了听我在电话里说衣服打折,顺便过来看看(我能说他每周都有理由顺便过来看看么,感觉就是来蹭吃蹭喝的)。不是第一次来,我也就不和他客气,让他乖乖挤在房间里面玩电脑,我就苦逼地赶着due,顺便码点字。
看着他认真玩的样子看得有点小入迷,我就有了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的想法。
真不是吹,他真的就是所有童话故事里面的小鲜肉那样,喜欢文学,长的高而且五官比较正,非常阳光。大学期间没有女友据他自己所说,是因为有过喜欢的女生,但是追失败了,鬼才信。当然最万恶的是他比我高10厘米,而这成为在我面前秀优越的永恒的资本。
正看着他走了神,他突然抬起头看我一眼说,怎么,想要玩了?
我给他开玩笑说,你就知道玩,拉低我的逼格,没看见爷有多么认真辛苦么,给爷倒点水,按个摩的眼力价都没有。
但其实心里想的是就这么一直看着,一直贫着嘴多好。
他就过来,嘿,谁是爷,我还就不伺候了。
事实证明他也是个心口不一的人。他站起来说,杯子在哪,水在哪,爷我也渴了,喝了给你施舍点。
我就给他讲了比拯救地球还要复杂的冰箱倒果汁攻略,让他去执行。
说的时候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我继续埋头做着完全没头绪的作业,突然想起,我把他某次送我的生日礼物的所谓的高端马克杯带到了英国,放在厨房的柜子里面,我叫他拿的,就是那个杯子。
之前几次他来,都储备了饮料,所以并没有注意。
我瞬间惊了,他打开柜子,我也就要出柜了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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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