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仍不能保证你可以重新入境美国。原因是你还需要向机场海关边境保护局的关于证明你没有放弃你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你事实上停留在国外的时间与你回美证申请中描述的短期目的一致,那么会被假定为你的境外行程是短期的,你可以被允许入境。
如果你在境外的行程目的是其他的,那么你将被判决决定你是否已经放弃了你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许多客户说他们在机场的时候被海关边境保护局的官员进行了详细的盘查。
当仔细查看了I-131说明的时候,很多绿卡持有人决定雇佣有经验的美国移民律师帮助他们申请I-131因为这事关重大,他们不想冒被拒绝的风险。
I-131必须是当你人在美国的时候递交并且美国移民局确定收到。
你必须呆在美国直到生物指纹预约,或你必须回到美国参加这个指纹预约。
在有些情况下,不是全部,递交I-131申请的时候,同时递交相关证明你在境外的停留是短期的,而且证明你在境外停留期间你仍保持与美国的约束力。
用回美证重新入境美国,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你在境外停留的目的与I-131申请中的目的一致,而且提供你保持与美国约束力的证明。
证明与美国的约束力
如果你在境外停留相当长的时间,海关边境保护局的官员只有当认为你在整个境外停留期间一直保持“持续的未间断返回美国的意向”时,才能认为境外的行程是“短期的”。由于官员无法轻易的了解你的真实想法,那么他们会比较你美国的约束力与境外的约束力,看是否有足够强的证明你一直打算回到美国。
你在哪有自己的房产或租赁的房产?
如果你在美国有自己的或租赁的房产,你是否可以居住,你是财物是否在里面,或是否你已经租给了其他人?
你在哪工作或上学?
你的关系近的亲属住在哪?
你的主要财产在哪里(如: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车,保险)?
你在美国是否每年都缴税?
你是否有有效的美国驾照?
你在境外的时候是否学习英语?
记住入籍(美国公民身份)的要求是不同的
保持你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和入籍的资格是两件不同的事情,要求也是不同的。入籍的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
申请人必须拥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达5年(如果与美国公民配偶居住则3年)
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期间内实际生活在美国有一半的时间。
申请人必须没有打破持续在美国居住。持续离境1年将肯定打破了持续居住,持续离境6个月将被假设打破了持续居住。(这种假设只有当提供强有力的文件证明离境是有计划的短期行程才能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