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个人财富转移进行引导,控制贫富差距,美国不仅开征了遗产税,而且设立了“跨代”转让税(又称“富二代税”)。美国遗产税联合税率最高可达70%以上,富二代税最高可达40%。美国媒体调查发现,富二代税成为美国人最讨厌的税种。
几乎没有人愿意主动缴税,更不会有人喜欢被迫缴纳巨额的税款。美国的税制覆盖面广、税种繁多、税率高世界闻名。这也说明不了美国人喜欢缴税,相反他们更讨厌缴税。美国媒体就美国人最讨厌的税种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以下是五种最为美国人所憎恨的税收,其中“跨代”转让税(又称“富二代税”)高居榜首。
1.“跨代”转让税
很明显这个税种是针对富二代进行的报复性收税。当你把个人财富转让给比你更年轻的一代时,这个联邦税收项目就会生效。跨代转让税(GSTT)只针对于富裕人群,因为这些人能够给他们的年轻一代留下很多的金钱或资产。
很多人憎恨GSTT的原因有2个:
1、这个税种是多变的且对于那些缺乏警惕的富人来说充满陷阱;2、在相同的转让过程中,40%的GSTT税率是所有赠与税中最高的。
另外与“跨代”转让税类似的,美国还有遗产税。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并按物价指数浮动。1999年的起征点为65万美元,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55%。在缴纳了遗产税之后,其实际继承的遗产已经大大缩水,但他还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两税相加,联合税率可以高达70%以上!
中国尚未开征遗产税。对于中国人来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是天经地义的事。美国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其中以亚洲和欧洲传统文化背景的人居多)反对继续征收遗产税。他们认为,美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必须应付所得税,房产税,消费税……等等一系列名目繁多的税务,结果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攒下一点积蓄留给后人,却还要交纳什么遗产税!
这部分人认为,遗产税一方面是对当事人私人财产的重复课税,不公平;另一方面加重了继承人的痛苦,不道德。而且,现在遗产的税收中有一半来自遗产总价值在500万美元以下的阶层,这些人算不上大富翁,真正的大富豪死后的可征税遗产只是他们财产的一小部分,因此征收遗产税对平均分配社会财富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2.对退休账户的强制税收
你在个人退休账户(IRA)或401K账户中有资金吗?一旦你的年龄达到70岁的一半,那么你就要开始遵守年度最低提款(RMD)的要求。你猜怎么着?这些RMD是可征税的,这就是为什么国会会首先设计出RMD规则。换句话说,国会想要对你退休账户中的一些钱进行控制,而且是宜早不宜迟的。
如果你在退休期间没有足够的金钱来维持生活,那么这对你来说就是个非常糟糕的消息。如果你想了解IRA的细节,请查阅相关文章,但需告诉你的是关于其他类型的对征税有利的退休账户的RMD规则本质上是一样的。
3.投资净收益税种
对2012年《美国纳税人救助法》的严重误解,导致针对长期资本收益和合格股息的联邦收入税率上限从15%提高至20%。而针对短期资本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大部分其他类型的投资收益的最大税率从35%增加到39.6%。
不幸的是,这还没有完。奥巴马医改法案对于高收入人群、房地产和信托的投资净收益增加了额外3.8%的医疗保险附加税。美国国税局(IRS)将这种附加税称为投资净收益税收或NIIT。
它能够打击到许多收益,包括资本收益、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被动的商业所有权利益(例如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小型公司股票),甚至还能从房屋销售收入中受益。
所以当你听别人说针对长期收益和股息的联邦税率上限“只有”20%时,你不要盲目相信。计入NIIT后实际税率上限为23.8%。而且计入NIIT后,大部分其他针对投资收益(包括短期收益)的联邦税率上限事实上为43.4%。
4.罚款税
显然,任何雇主以奖金的方式向雇员发放个人健康保险费都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行。是这样吗?当然!这就是为什么奥巴马医改法案会为这样的行为强制性征收每日100美元/每个雇员。这使得雇主要为自己不可饶恕的行为负责,就需要为每位雇员支付36500美元/年的罚款税。
话说回来,当最高法院会宣布废除奥巴马医改法案时,外界希望这个罚款也能被废除。而这个希望已经破灭了,罚款税照收不误。
5.变相税种
政治家最喜欢动用的一个伎俩是创造一个税收减免计划并将之公之于众,然后从那些被认为收入“过高”的人群中收取额外的税收。例如,私人的和具有依赖性的税收减免,最受欢迎的分享扣减额——儿童税收抵免、高等教育税收抵免以及许多其他税收优惠——都会采取逐步淘汰规则,即随着你的收入上升,你享受到的税收减免会减少或完全消除。
实际上,这些逐步淘汰规则隐藏着税收增加的事实,而国会从来没有承认过。
美国的现行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销售税、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等。以上5种税只不过是极小的一部分而已。看到如此这般的税种,你还觉得美国是天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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