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腾讯、新浪、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都在疯狂转发一篇《美国律师撞死中国游客后逃逸仅判30天刑期》的新闻,在中国和美国华人圈子激起千层浪,网友“懵懵懂懂”质问道,难道中国人的命就那么不值钱?网友interixjtu1998概叹在美国只有白人才有完整的权利,其他有色人都是不行的。网友栖代直言,重罪轻判,种族歧视!移民美国的,小心被撞死啊。
美国媒体《Contracostatimes》指出,没错,美国律师Smith撞死华人逃逸,确实被判轻罪,但是,法官并非只判30天,而是判了他一年刑期。由于他要照顾怀孕的妻子,他在监狱30天后,会在电子监控器的监视下继续在家服刑11个月。至于为啥本应看上去应是重罪却获轻罪,Smith代理人说, “他右眼看不见,以为那(人)是鹿。”
事发在2012年3月,36岁的Smith是旧金山一名劳动律师,他撞死了57岁的中国财务顾问Bo Hu,当时Hu来美国是参加他未婚妻亲戚的毕业礼,没想到在路上推着自行车走路时被撞死。事后Smith没有停车便逃离现场,事后,他曾搬家,声称自己收到死亡威胁。直到都柏林警方指出,在现场找到的汽车零件与他的新奔驰相匹配,他被逮捕并等待审讯。
“他右眼失明看不见,他以为那是一大块的石头或者是一只鹿。"Smith的代理Dionne Choyce解释道,检察官也没有证据证明Smith是否有超速或者酒驾。"这种事谁都有可能发生,谁会想到深夜会有人推着自行车在路中间走路呢?"
本来,法官Kevin Murphy本应在3月宣判,但Murphy事后被要求撤换,因为他认识给Smith的行为写求情信的人们。尽管没有法庭的在案记录,但众所周知,Smith的母亲曾经为Alameda高院工作了十多年。
后来,Smith再次向法官Gaffey递交不抗辩请求。法官Gaffey原打算判处Smith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但考虑到Smith过往并没犯罪记录,并且Smith右眼的假体眼睛会导致他看不见走在路上的Hu,他判处Smith监禁一年。Gaffey说,考虑到Smith怀孕的妻子出现并发症,而Smith又是唯一可以带她去医生那里做重大检查的人。Smith在被拘留30天后,可在家在在电子设备监控下继续服刑。Gaffey同时说,Smith在服刑期间需要佩戴酒精检测仪
对此判决,来自奥克兰的Arnold Owens博士声称,按常识来说,这个决定令人吃惊。“目前发生的事情都朝对被告有利的方向发展,看上去好像里面有阴谋。但Smith的代理人Dionne Choyce却坚称,被告没有特权。
假如在美国驾车撞人后逃逸,切勿以为一走了之一了百了。根据NOLO法律网站的解释,在美国,这样的情况是要接受刑事处罚,但具体的量刑各州各有不同。法官会根据现场,断定是重罪还是轻罪。大多数州定义重罪的情况,是撞伤人后离开现场。重罪的惩罚很严重,大多数州会处以五千到两万美金的罚金,并可面临高达15年的有期徒刑。而即使是轻罪,也可能会被罚款五千美元并监禁一年。
来源:旧金山湾区华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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