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1、X2字签证
【颁发对象】
X1字签证,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1份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
(三)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四)非澳大利亚籍人士在澳大利亚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交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和入境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来澳免签或持ETA、电子签证者,须提供来澳入境记录(入境章)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需要,申请人须按签证官员要求到澳移民局开具国际旅行记录(International Movement Record)证明。
(五)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X1字签证者,须提供: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X2字签证者,须提供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根据个案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
(二)申请人必须对护照、表格、照片及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包括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申请人必须对邀请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必要时按签证官员要求提供邀请函原件。
(四)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要求面谈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接受面谈。
(五)签证官员将依个案做出签证决定。
(六)X1字签证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在加入澳大利亚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八)请注意及时领取签证。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予注销,并可能影响以后申请证件。
二、Z字签证
【颁发对象】
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1份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
(三)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四)非澳大利亚籍人士在澳大利亚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交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和入境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来澳免签或持ETA、电子签证者,须提供来澳入境记录(入境章)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需要,申请人须按签证官员要求到澳移民局开具国际旅行记录(International Movement Record)证明。
(五)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六)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或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七)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根据个案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
(二)申请人必须对护照、表格、照片及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包括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申请人必须对邀请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必要时按签证官员要求提供邀请函原件。
(四)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要求面谈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接受面谈。
(五)签证官员将依个案做出签证决定。
(六)Z字签证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在加入澳大利亚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八)请注意及时领取签证。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予注销,并可能影响以后申请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