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的微信群里出现一条广为转载的“快讯”,称“习主席访美,中美达成协议,过去7年在美国用现金购买不动产的中国人,必须向美方说明资金来源,如果属于非法所得,美方司法机构将起诉当事人,并在当事人在美服刑后强制遣送回国。”其实,该消息纯属子虚乌有。
依照美国立法程序以及法律,清查在美已经购置房产的中国公民收入来源不合乎常理。第一,假如此次习近平主席访美涉及类似协议,应透过美国国务院或中国外交部给予发布,而此次双方所达成协议中并没有提及上述合作内容;第二,中美之间一直以来都没有司法引渡条约,虽然有司法协助项目,但仅限于提供证据。因此,美国政府即使查出资金有问题的目标人群,由于没有引渡条约,也无法将他们引渡回中国进行审理;第三,成千上万人在美置产买房,其中包括中国移民和持香港护照的移民等,这些资料是美国政府无法也无权查证的。
有律师强调,即使能够查证,单独筛选出中国买家的资料,也不符合美国的公平对待精神。此次习主席访美,虽然双方政府达成加强反腐合作的协议,但在美国居住的不论美国公民或中国公民,只要政府调查,民众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美国执法机构无法先入为主地没收任何民众的财产,所以这个说法纯粹是空穴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