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什么样的同居关系可申请澳洲移民‏

2014年12月25日 澳洲华人服务


什么样的同居关系可申请澳洲移民?澳洲移民申请除了婚姻关系外,还承认De facto Relationship,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需满足最少12个月的要求,也叫做12-month Relationship。那么什么样的同居关系可申请澳洲移民呢?据了解,澳洲签证官会从四个方面审核同居关系

经济方面的联系

比如:

- 联名账户,开户时间,账户是否活跃

- 联名的房产,汽车,家电等

- 联名的贷款

- 共同支出(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家庭性质

比如:

- 联名的房产

- 联名的租房合同

- 联名的房租收据

- 公共支出账单(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 每一方的信件(寄往同一地址的)

社会联系

比如:

- 在当地州政府关系注册证明

- 组织或者团体的联合会员

- 一起的旅游

- 未来的共同计划

共同的承诺

比如:

- 双方的共同声明 (Personal Statement or Love Statement)阐述双方从结识到决定在一起以及未来的计划

- 朋友的声明,需要澳洲PR或者citizen的朋友来写,最后需要在警察,药剂师等特殊职业的人员签签字,称之为Statutory Declaration,也可用移民局的Form 888表代替。

注意:短暂的分离不影响12个月同居关系

- 比如,A和B为情侣关系,在一起同居了10个月,但是由于特殊原因,B需要离开澳大利亚,那么2个月后,只要他们关系仍然存在,充分的证据加上合理的解释,签证官还是会认可为满足条件的12-month Relationship(百利提醒尽量避免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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