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推荐下第一部库伦家族打棒球配的 Muse 乐队的《Supermassive black hole》非常燃。
听着歌儿,一起来叨叨下《暮光之城》十周年,它成为全球现象级玛丽苏的10个理由。
1、首先男主的身份是吸血鬼,约等于我们的皇家子弟。
男主爱德华是吸血鬼。在西方玛丽苏世界里,吸血鬼大概就相当于我们的皇家子弟。。是贵族呢。
爱德华自带改良版吸血鬼超能力——人家跟其他内些见光死的吸血鬼不一样。人家见光不但不会死,还会bling buling 的闪闪发光..另外人家金色瞳孔、运动能力超群、不用睡觉不会死还能读心。能读心能读心能读心(这点很重要)。
最重要!!!他是“素食”者,只吸动物血不吸人血。(于是我知道的,你肯定会原谅这么炫酷又“善良”的他)
2. 再说女主。全校男生都喜欢美丽的贝拉。但她自己并不知道。
女主的名字是 Isabella Marie Swan。不过她让别人叫自己贝拉(可能自己也觉得姓天鹅太公主了吧)。
故事的开头跟现在你看到的所有玛丽苏题材影视剧一样,她是个委屈的少女,父母离婚,老妈再婚,体贴识趣地投奔老爸,转学到陌生小镇。她拥有遗传自母亲的美丽,以及遗传自父亲的腼腆,不知不觉吸引异性注意。
香港玛丽苏祖师级大师亦舒形容林青霞是她所见过一切女子中最美的一个:“这个女子最美的地方,乃是对自己的美,一点信心都没有,这份性格上的特色,使她神情永远带一份迷茫渴望,眼睛象在恒久地等待某一个人某一件事,到底是谁呢,连女性都想知道。”
贝拉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魅力。
3. 吸血鬼和转学生相遇了。也就怪了。他就是读不出她的心。呵呵哒。
前面强调了(3遍)爱德华有读心的超能力。
他注意到贝拉是因为他读不出来她的。但她的血又特别好闻(也不知道为毛)。
4. 配角们演的哪里是吸血鬼根本在扮超模。
爱德华·库伦和“家人们”居住在福克斯小镇,靠近西雅图的一个常年多雨的城市。哦当然是为了躲避阳光。
库伦兄妹团在学校里努力沉默低调,但是你懂得。那么美。不成为焦点?好笑。
5. 人类少女和吸血鬼和狼人的三角恋情。
一方是苍白阴郁很多小秘密的吸血种族。而另一方是野性奔放没事脱上衣的肌肉男。你想要哪个那?
6. 第一部书/电影真的很好看。
第一部很简单,就是简简单单认认真真谈恋爱的校园青春片。
相信很多人如果不是对第一部的爱,后面几部根本撑不下去。因为其他吸血鬼想杀贝拉是无聊的。肉食者 VS 素食者之战是无聊的。男女主爱上之后不停赞美对方有多美/帅的相处模式是无聊的。贝拉一直想变吸血鬼爱德华不同意是无聊的。
7、贝拉和爱德华的女儿,刚出生就跟妈妈的备胎雅各布狗血的好上了。
这并不是一本幽默风趣风格的小说。但也因为一些实在太狗血额段子变得好笑。尤其是贝拉女儿跟雅各布真的很好笑,真的太雷。
8、 贝拉变身女吸血鬼,当然一定会是最强的内个喽。
其它吸血鬼刚变身都控制不好自己的神智,但贝拉可以。
她非要变吸血鬼的理由,是因为不然自己会老而爱德华不会。(其实根本就是因为当吸血鬼比较酷。)
总之在玛丽苏剧情里女主就是酱紫,到哪都如此特别。
9、全书从古典名著中提取的玛丽苏精华。
她说每本书都受到一点经典名著的启发。《暮色》学习《傲慢与偏见》,敞开心扉走到一起。《新月》学习《罗密欧与朱丽叶》,爱情不停被阻挠。《月食》学习《呼啸山庄》,崩溃的边缘。《破晓》学习《仲夏夜之梦》,误会解除。同时《绿山墙的安妮》也给她很大启发。
但她表示库伦家族没有参考名著,而是基于自己的家庭创造。
10. 一个浪漫的开始。一个反转的纪念。这里说的是写作。
作者斯蒂芬妮·梅耶原本是一位全职的家庭主妇。本书源于她在 2003 年 6 月 2 日做的一个吸血鬼和女孩的梦。她迅速写出一章,三个月后写完书,签下价值 75 万美元的合同。
到今年刚好十周年。这次她先别出心裁地根据《暮光》第一部,保留了剧情和内容,再把小说中除 Bella 父亲外的全部角色的性别都反转了。书名叫做《Life and Death:Twilight Reimagined》。对这件事儿,粉丝们很明显持着不同态度。一边是对性别反转的概念充满期待和赞美之词,另一边则认为 Stephenie Meyer “不务正业”,粉丝期待的是故事的后续,而非另一本同人小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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