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08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08月01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08月01日中国大陆2004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5年06月15日中国大陆2015年06月15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5年08月01日中国大陆2005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05月01日中国大陆2004年0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