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案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考试作弊由违规违纪上升到违法层面,这对于广大中国同胞甚至于整个教育界来说不知是喜还是忧呢?
一直以来,考试作弊的行为频频被曝出,作弊者得到的无非是考试无效外加社会大众愤激一时的谴责。而这些惩罚对于作弊者来说就有如被苍蝇蛰了下下,不痛也不痒,最后该怎样还是怎样。
于是。。。外国的月亮总是圆滴~咱们开始羡慕国外考试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以及铁面无私。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国外大学也并非真是一潭清水,总有那么几个学渣想要搞浑这汪清泉。
英国《卫报》报道,英国最新数据显示,2013-2015年,共有50,000学生被曝犯有考试作弊的行为。其中,非欧盟学生考试平均作弊的次数是欧盟学生的4倍多。
数据来源于英国129所大学,被开除学籍学生人数占到总作弊学生人数的1%。而被抓的作弊学生人数1000以上的学校有11所,肯特大学最为严重,被抓作弊学生人数共1947名。还有5名学生被曝寻找考试“枪手”代替自己考试。
非欧盟学生只占到了英国大学生总人数的12%,而考试作弊人数却占了总作弊人数的35%。
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研究生被曝犯有剽窃罪的研究生当中,75%来自海外留学生,其中的1/3是中国留学生。额,看到这一数据,小编不得不佩服,这作弊的学生还真是不忘本啊,出国了还得带着自己的陋习。小编只想问,这样真的好吗???表示心里好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