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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问:我是2013年从中国合法入境美国的,在入境一年内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如今案件在移民法庭。今年我的太太也来美国了,她也想申请政治庇护。请问我太太是否可以单独申请,也就是不要和我的案件合併在一起?这样的话,我们夫妻就有两个机会拿身分,任何一个人成功都可以让全家受益。这是好的选择吗?律师答:你太太如果要申请政治庇护,目前有两个选择。一是等你的案件成功,你可以用难民家属的方式申请她;二是她自己提出一份独立的申请,如果进展顺利,在她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应该会被自动合併到你的案件中,由一个法官同时审理。夫妻案件合併是法律要求的,也是為了合理使用政府财政资源。夫妻合併审理的案件,一旦案件成功,夫妻两人同时获得身分,而不是一方获得身分后再申请另一方。